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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待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精简退职职工再次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问题的批复【浙劳社厅字〔2006〕151号】 
· 四川省:襄渝铁路建设民兵 
·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对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学生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陕劳险发〔1983〕084号】 
· 陕西省:民政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发放养老补贴的通知 【陕民发[2011]14号 】 
· 北京: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173号】 
· 建议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贴统筹发放 
· 上海: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医疗保障待遇 
· 重庆:涪陵区对未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落实待遇 
· 辽宁省:关于推进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工作的通知 
· 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问题请示的通知【京政.. 
· 浙江临海:百余名军队精减退职人员享受在乡老复员军人待遇 
· 湖北省:再次提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救济标准【2011-6】 
· 浙江省:绍兴市区关于解决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相关办理流程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精简工作中处理高等学校毕业生问题的若干规定 
· 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8号1】 
·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营农牧场和劳改农场精减退职的老弱残职工是否由民政部门办理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问题.. 
·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11〕47号】 
· 湖北省再次提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救济标准【2011-6-1】 
· 浙江省: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发[2009]26号】 
· 北京: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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