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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强制员工递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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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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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下岗再就业的.从2003年11月应聘进入杭州娃哈哈公司地方销售经理.中间签了合同,现在情况是这样的,于本月23号下文因工作任务等从广水调入枣阳并于周未到武汉开会.今天开会迟到了<不止我一人>,老总当时勒命我退出会场并且自动辞职.我该怎办,求你尽快教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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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8.175.168
留言时间:
2009/12/27 14: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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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找一下迟到的原因,如属于个人原因,应该向单位承认错误。但不要轻易自己辞职。单位也不至于因一次迟到就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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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2/27 19: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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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应届毕业生贷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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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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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奶奶7月1日毕业的 现在户口关系和档案都在石家庄人才市场 大学是在廊坊市上的 现在像自主创业需要贷款 请问贷款条件和流程是如何的呢谢谢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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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81.20.68
留言时间:
2009/12/14 13: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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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下列文件也许对你有帮助。
石家庄自主创业三年期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贷款对象 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完全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流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贷款条件 申请小额贷款的人员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还款能力。(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都属微利贴息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应当是在银行、公安等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用良好且有我市常驻户口的人员。社区生产型、服务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的,由企业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程序 ——市区(含矿区、高新区)个人或实体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由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担保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担保。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担保方式。 ——小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审查推荐,区就业服务局审查备案,担保管理中心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推荐审核申请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查推荐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退出现役自谋职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等材料到区就业服务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核担保。经初审合格后,申请贷款人员携以下材料向担保管理中心提出担保申请: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出现役自谋职业证明、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及《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担保管理中心在接到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结果告知贷款申请人。担保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向经办银行出具《承诺担保通知书》并转送相关材料。 核实放贷。经办银行在接到材料7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通知申请贷款人。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与担保管理中心签订《小额贷款担保合同》(合同格式双方另行制定),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工作,在贷款后2个工作日内向担保管理中心送交《贷款合同》副本。双方签订的《小额贷款担保合同》自经办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至该笔贷款最后收回;或经担保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协商同意后,足额履行代位清偿责任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进城务工人员及失地农民,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直接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 ——社区生产型、服务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贷款: 企业由市就业服务局推荐,向市中小型企业局提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社区生产型、服务型小企业由市就业服务局认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数及比例进行认定并颁发《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财政局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申请、进行复核,并填写贴息意见。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出示相关材料。 贷款用途 贷款只能用作受益者经营时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或作为扩大再生产的专项资金,担保管理中心负责监管,对贷款用途做不定期的检查。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个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内;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掌握,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社区生产型、服务型小企业最高贷款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可视需要和还款能力由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共同商定。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管理中心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市场发展前景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个体经营项目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资信程度高,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二次贷款。 贷款利率与贴息 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的个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贷款期限内均给予全额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贴息资金除中央财政贴息范围外其余部分从地方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贷款期满后,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 担保及抵押条件 个人担保。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由一名具备相应贷款额度偿付能力、有固定收入的自然人提供反担保。 资产及有价证券抵(质)押。借款人可用自有或亲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产、有价证券做抵(质)押申请贷款。 固定资产抵押。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必须有固定资产或其他不动产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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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2/20 19: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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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被收购,但我们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新公司要求我们重新签合同,签了之后若被解雇,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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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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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a公司上班已经三年了,但a公司于今年10月份被b公司收购了,我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2011年6月才到期,现在b公司要求我与它们公司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还说签订新合同的同时,原来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就算自动解除,现在我担心b公司与我签订新合同后几个月就借故把我炒掉,如果真那样的话,我到时候计算经济补偿金能不能算上在原a公司的三年工龄,如果不能算上在原a公司的三年工龄,那我对b公司提出的签订新合同的要求该如何处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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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87.74.116
留言时间:
2009/12/1 1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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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收购分为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两种,资产收购收购企业无须承继原劳动关系;股权收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龄也应该延续。但在收购前,公司应该依法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妥善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被收购的公司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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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2/21 2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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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改制费国家有没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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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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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省冷水江市原玻璃厂的一名工人,现我厂正在改制,他们既不通过职代会也不开职工大会就是他们说了算去单位找清算组人,老是没人在。我厂 从98以来从来没有发过生活费,到现在来改制给我们工人的生活费是每月40元,医保,什么他们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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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8.46.95.161
留言时间:
2009/11/17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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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所以,企业改制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是非法的,改制方案中应该包含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或生活费问题的解决条款。当然包括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湖南省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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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1/20 1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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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职工的利益怎么样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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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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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企职工改制为什么要填改制职工志愿选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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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9.108.102.176
留言时间:
2009/11/13 1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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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所以,填写志愿选择申请书也是征求员工意见的一种方式。国家出台了包括国有资产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其中不少包含维护职工利益的条款,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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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1/16 19: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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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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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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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教师(含顶编代课教师)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职工,或参军,上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后成为国家职工的,其最后一次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可以和成为国家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规定出自哪个部门的那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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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5.76.72.169
留言时间:
2009/11/11 2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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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教育部
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
(80)教计字267号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高教局(厅):
最近,接到一些单位来信,要求对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一九七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教育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79)数计字503号文件的规定中,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的范围问题,予以明确。经商得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已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转(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为公办教师的,均可按照上述两个文件中计算工龄的规定执行。
二、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被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毕业(结业)后,仍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与毕业后任教师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一九八0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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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1/16 20: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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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简退职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沈阳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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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
有一位老人是1956年至1961年在我单位(辽宁)工作,1961年被精简退职回到原籍,1969年我单位向这位老人发放五年工龄的退职费320元(据这位老人所讲,发放依据现已经无据可查)。81年8月我单位给这位老人复了职,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将老人调到原籍(天津市的一所大学任教)现已退休。现在这位老人向我单位提出请求补发1961年到1981年期间的退职生活补贴。我查了相关文件辽政发【1985】24号第七条第3项中“精简后重新参加工作或重新参加工作后又退职,现在仍定期领取退职费的人员,不能按以上意见处理。”依据这一条我认为不能给这位老人补发20年的退职生活补贴。可否,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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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8.25.79.118
留言时间:
2009/11/5 14: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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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您好:
鉴于辽政发【1985】24号文件发布于1985年,按照法律法规一般不具有溯及力的原则,如果确实69年-81年未发老人退职费的话,建议予以补发为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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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1/16 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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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龄计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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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2年12月任民办教师至1978年12月考上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直至退休,上学期间能否算工龄,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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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1.143.229.4
留言时间:
2009/10/27 8: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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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集体职工大学毕业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3]19号 颁布时间:1983-3-31发文单位:劳动人事部 河南省劳动局:
转去郑州市油泵油嘴厂来文一件。关于所询问题,我们意见: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上大学后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上大学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请你们按此精神研究处理并复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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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0/28 14: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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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大学期间工龄计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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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2年12月任民办教师至1978年10月考上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任教期间算工龄吗?请指教!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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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1.143.229.4
留言时间:
2009/10/27 8: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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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集体职工大学毕业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3]19号 颁布时间:1983-3-31发文单位:劳动人事部 河南省劳动局:
转去郑州市油泵油嘴厂来文一件。关于所询问题,我们意见: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上大学后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上大学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请你们按此精神研究处理并复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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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0/28 14: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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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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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市户口,我在2009年3月17日正式入职于一家韩国的私人企业,但是在2009年10月21日很突然的向全体职员宣布因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破产关门,但是没有任何的补偿,当月的工资也没有按时发放。我们的试用期是3个月,在此期间没有于我们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保险也没有给我们上。
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受劳动法保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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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18.123.90
留言时间:
2009/10/22 1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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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 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均受我国法律规范和调整。 1、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予补偿 3、社会保险必须缴纳 鉴于目前情况,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抓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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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10/28 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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