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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年代退职人员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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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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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50年3月参加工作,55年12月31日退职回乡。八二年的时候因常熟张家港(原沙洲县)移交的原因遗漏了,现在常熟档案局查找到了退职的证明,请问现在还能申请退职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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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08.162.125
留言时间:
2009/5/4 1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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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完全可以。以前未办理是因为单位的原因,而且国家对政策性的福利待遇问题采取的是“落实”的政策!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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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5/5 1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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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四大国有银行强行买断40万老员工,逼迫他们下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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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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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于2003年以来实行减员增效的改制,一次性非法裁员达ll万职工。非法买断职工龄,非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1.1999年劳社部颁发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建行就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终止了11万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ll万职工“买断工龄”,把ll万职工推向社会。
2.《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3.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4.建行买断职工工龄各种方案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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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1.130.168.241
留言时间:
2009/5/3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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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其实买断工龄在法律上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之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合法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属于违法。 王律师建议,劳动者不要在买断工龄的任何文书上签字,然后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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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5/5 13: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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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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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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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我是26号向您提问的那个人,谢谢您的答复。
我父亲所在化工厂既不是破产,也不是被兼并,而是不再继续生产经营,并把土地卖掉了。我父亲今年49岁,29年的工龄。现单位欲与男性不满50岁、女性不满40岁的工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单位不再对工人的保险负责,须由职工个人缴纳。并且已通过职代会。
请问工厂欲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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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60.26.235.89
留言时间:
2009/5/2 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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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 国有土地不能随便买卖。当地政府可能有一些关于该化工厂有关问题的文件,建议查找。买卖土地的款项应该首先支付劳动者工资[生活费]、社会保险。 你父亲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强行解除,建议提起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维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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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5/5 13: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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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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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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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爸爸今年52岁,在沈阳某汽车制造厂从事过电焊、发泡等有毒或多身体有害等工作;工龄已满30年,现在单位还在营业,想对他买断工龄,个人不愿买断,,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否在年满55周岁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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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8.25.62.98
留言时间:
2009/4/28 1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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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电焊工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由各市劳动保障局审批。 王律师建议:不卖断,要求依法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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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4/28 1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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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断工龄是否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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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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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天津某化工厂的工人,今年49岁。如今该厂的土地被征用建科技园区,厂方要求办一次性买断,工龄补偿金为每年1800元。请问这种办法符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若个人不愿买断,是否有其他可行途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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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60.26.144.126
留言时间:
2009/4/26 8: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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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买断工龄属于非法。但化工厂到底是否还在营业?方案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保单位还管不管?是兼并还是破产?当地政府有无相关规定?建议联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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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4/27 16: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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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就业证明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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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就是要我们交,老师説,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书,怎样也要交一样,之前我跟老师谈话的语气,她好像叫我们交就业证明还比毕业设计重要。证明的内容: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名称全称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性质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联系固定电话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详细工作地址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联系人
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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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9.128.40.247
留言时间:
2009/4/14 15: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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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仔细询问老师,好像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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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4/27 16: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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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就业证明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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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毕业生就业证明与毕业生的档案有无关系,写了就业证明,毕业后个人档案会不会转移到该证明的单位里,如果我写的证明只是一种没有人事关系的单位,无需档案,那档案根本无法转入,那怎么办?毕业后档案究竟是转移到就业单位还是转移到生源地的劳动部门?如果我没有找到工作随便找有工作朋友开证明行不行?学校一定要我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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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19.128.40.247
留言时间:
2009/4/14 13: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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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什么要求必须交就业证明?是统计用吗?内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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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4/14 14: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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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知青下乡工龄如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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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tanghan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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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75年4月下乡,79年就读技校,81年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请问如何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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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0.168.49.52
留言时间:
2009/4/7 14: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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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 知青工龄的计算问题国家一般给予认可,但严格的情况应该由各省自行规定。请告知你所在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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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4/14 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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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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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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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山东枣庄的,谢谢老师!静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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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1.232.226.12
留言时间:
2009/3/19 17: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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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传了若干山东的规定在劳动法专家律师网上,请查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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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3/23 12: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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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有权利扣留协议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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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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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我是温州某校09毕业的护理本科生.参加了一个医院的招聘,面试时医院扣留了我的协议书,之后又参加了体检.等待最后录用结果期间协议书一直没归还.过了12天,其他同去面试的同学都接到前去签协议的通知,我没有,我就自己主动打去医院人事部,给我的答复是我的由于我的综合成绩没过没被录取.直接我把协议书还到我的辅导员,辅导员也没跟我联系,也是我打电话过去了,辅导员才说有这么一回事.12天协议书扣留期间,我一直无法去其他单位参加招聘,使我错失了很多可能找到工作的机会.在此我想问,用人单位有权利扣留协议书而又不录取被用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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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8.37.152.241
留言时间:
2009/3/16 19: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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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业协议书是事先就签订了的。单位不录用也不得扣留就业协议书。如有其他单位录用,可以同辅导员或学校协商,重新签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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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王律师
回复时间:2009/3/19 1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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