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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报告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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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报告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偏低
 
      新闻来源: 新京报       作者: 郭少峰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6日  
 
    国家教育部昨日发布的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指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报告认为,虽然教师基本工资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抽样调查显示,近50%的农村教师和乡镇教师反映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贴补贴。

  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包括初中与高中)教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17729元和20979元,分别比国家机关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低5198元和1948元。“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实。

  报告认为,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低,是造成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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