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致全市企业职工及各类务工人员的公开信》。全文如下:为让养老保险政策惠及每位劳动者,市政府决定于今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突击月”活动,并从现在起,放宽对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取消户籍限制、取消年龄限制,无论户口是否在当地,是否在城镇,凡在劳动年龄之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经申请可享受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全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92.5万人,其中22.4万名离退休人员正在享受着养老待遇而安度晚年。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正日益发挥着“推进器、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关心、支持养老保险工作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用工单位和全体劳动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养老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法》赋予的权利。
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养老保险列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把这部分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既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今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新目标,养老保险作为保障措施之一,被列入省政府对各市考核的8个约束性指标之一,并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政策,放宽了参保条件。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每年递增6%%,到2010年,全市参加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达到91万人,逐步建立起覆盖广泛的养老保险体系。为确保这一目标实现,市政府成立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队,并决定于今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突击月”活动,即日起将深入用人单位和社区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有用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对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各类企业职工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企业拒绝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重承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严格按规定落实新参保单位和低收入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开辟“参保绿色通道”,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并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用满腔热情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份最真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