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保险 >> 法律法规 >> 文章正文
关于发布200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关于发布200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的规定,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本市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747元、24725元。200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劳动厅保险福利处..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
·关于邯钢严重违规办理职..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