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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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意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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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张秋实 2009年11月09日 09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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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意见,根据这一新规,安徽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及标准,并实现全省养老保险的自由转移、统一发放。
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养老保险的各个工作流程,将全部统一。比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实现全省联网,统一业务软件,统一业务经办规程,并统一使用经办业务表格。这就意味着,养老保险关系将随着职工在省内不同城市流动就业,也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这项新规定实施后,安徽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各市中心数据库,对全省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随时掌握退休人员增减、财政投入、业务经办等情况,并且可以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基金支付及保障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分析,确保各地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
实现省级统筹后,安徽全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并实现养老金全省统一发放,无论职工在省内任何一个地方退休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大大方便了异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
同时,由于以前各市经济结构差异较大,地区生产力水平和人口老化程度不平衡,各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差距较大。为此,新规还明确了全省参保企业或单位、职工个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和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省按照国家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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