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 文章正文
河南:2008年河南首次发放高温津贴 ,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2008年河南首次发放高温津贴
 
      新闻来源: 搜狐       作者: 周栋       发布时间: 2008年7月15日  
 
 

    河南今年首次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

  日前,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并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此外,用人单位要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作业岗位。《通知》还明确,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并继续做好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劳动厅保险福利处..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
·关于邯钢严重违规办理职..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