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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工龄门:最佳雇主岂能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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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工龄门:最佳雇主岂能违反劳动法
      来源:荆楚网   2009年04月13日 17时05分 
       中石油福建分公司爆出“工龄门”事件,公司一纸通知3000多员工的工龄要清零。对此,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原法律顾问表示反对公司的该决定,并申请劳动仲裁,将于4月13日在厦门审理。

  难以相信,中石油也会干出这种事,这是许多人看到此新闻后的第一反应。虽然《劳动法》出台后,有许多公司为了逃避责任,采取各种手段非法侵犯员工权益,引起社会轰动,遭到了各界谴责,但也没有这次中石油的影响大。原因就是中石油属于国有大型企业,垄断行业巨头,亚洲最赚钱的公司,无数人梦寐以求想为它工作。

  非常讽刺的是,中石油位列2008年中国10大雇主品牌名单。戴着最佳雇主的光环,居然会做出非法侵犯员工权益的事情,不啻是在抽自己的耳光。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中石油去年的净利润仍然达到一千多亿,说明它并不差钱。而它以强迫手段逼员工重签合同,就是为了在工作满十年后,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中石油不能靠瞒天过海就过去吧。

  企业除了赚钱,还应该有社会责任,为建立和谐社会做贡献。安分守法,努力赚钱,创造就业岗位,提高技术水平,是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应该做到的事。当前经济形势下,对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就业问题,作为2008年“人民社会责任奖”的获得者,中石油有必要深刻反思,该如何对社会尽责。

  中石油的公众口碑一向不好,除了具备垄断企业的弊病,还有其油价长期“跟涨不跟跌”,动辄喊穷,向国家要政策性补贴等行为。中石油作为垄断企业,掌握的社会资源和政策优势非常大,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国家今年特别强调要稳定劳动关系,引导大中型国企带头不裁员。而中石油却没有信守承诺,变相压缩职工待遇,逼迫职工接受不平等条约,否则就被裁减掉。岂不令人心寒!

  对中石油这样公然违反《劳动法》的“出头鸟”,必须受到制裁和谴责,否则就是对其行为的纵容,鼓励其它的企业跟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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