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公积金 >> 文章正文
北京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互通”[开创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跨省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先河2009-4-10施行]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北京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互通”

2009/04/16 09:52:46  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本报秦皇岛电(记者栾云鹏)北京、秦皇岛两地之间的区域合作进程进一步加快,4月10日上午,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合作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事宜达成了协议,双方在北京正式签订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这是秦市继与唐山签订互为异地贷款协议之后,首次与省外城市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开创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跨省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先河。

近年来,富裕的北京人开始把投资置业的目光投向有着更多自然资源的旅游城市,“在大城市工作,在中小城市享受度假生活”的理念带动着异地置业的热潮快速升温。秦皇岛作为滨海宜居城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素有“京津后花园”的美誉,是北京人定居、养老、投资首选的外埠城市之一。而在各大城市异地置业热潮的带动下,秦皇岛的旅游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来自北京、天津、哈尔滨、沈阳、唐山等城市的购房人纷纷云集秦皇岛购房置业,人们对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需求随之升温。

在这种情况下,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借鉴外省城市经验,在全国率先跨省开办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协议明确,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使用各自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各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贷款程序,向在对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己方城市购房的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方享有贷款收益并承担贷款风险。

协议同时规定,京秦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对方提供符合对方要求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保证其真实合法。借款申请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贷款方将拒绝为其发放贷款。借款人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方承诺借款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在对方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果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贷款,在贷款方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时,双方将相互协助联系借款人督促其还款,并在必要时冻结其公积金账户,以保证其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来源:燕赵都市报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劳动厅保险福利处..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
·关于邯钢严重违规办理职..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