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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连续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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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连续工龄计算

1、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后,过去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规定,仅限于在担任民办教师期间,领取国家支付的工资或者享受国家给予补贴的民办教师。
    2、凡转为公办的民办教师(职工),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的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民办教师(含顶编代课教师)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职工,或参军,上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后成为国家职工的,其最后一次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可以和成为国家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4、各级学校的代课教师,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本校代课的时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5、由组织统一调动的长期代课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后,对其连续代课时间与转为正式教师在学校工作时间,应计算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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