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福建分公司近日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必须清零工龄,并协议10年届满不提出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么放弃工龄,要么面临解聘?一场突如其来的“工龄们”让3000多名员工不知如何是好。同样是要求员工放弃工龄,让人不禁又想起2007年底闹得沸沸扬扬的
华为“辞职门”,同样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同样都觊觎老员工的工龄,同样都掀起轩然大波,为何员工的工龄就是成为了公司心里的一根刺,一定要拔之而后快呢??专题:中石油引发工龄门
中石油新曝“工龄门”
中石油福建分公司的一些老员工透露,如果同意放弃工龄,签订新劳动合同时,还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是他们传开的的"两书","申请书"和"承诺书"。"申请书"的内容是自愿向公司申请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承诺书"是申明放弃08年12月31日之前在福建中石油工作的工龄等利益,并承诺在中石油福建公司工作满十年后,不提出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昨日,中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称员工工龄继续计算,而对于要员工签订补充协议承诺自动放弃工龄一事,“5人领导班子不知情,但不排除下面人所为。”
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中石油去年的净利润仍然达到一千多亿,说明它并不差钱。而它以强迫手段逼员工重签合同,就是为了在工作满十年后,不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明显违反《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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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辞职门”
从2007年9月底开始,国内外颇有影响力的通讯设备制造商——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出请辞自愿离职。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
华为公司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惟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
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
一些媒体分析,
华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2008年开始实施的《
劳动合同法》。新《
劳动合同法》最令企业头疼的是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龄为何成为“眼中刺”
纵观两个大企业的所作所为,都是在工龄上做文章,都是对要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耿耿于怀,为何对工作了10年的老员工还要如此防范?说白了,就是企业不想承担责任,在赚取了员工10年的青春之后,不愿意为他们负责。其实,企业除了赚钱,还应该有社会责任,为建立和谐社会做贡献。当前经济形势下,对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就业问题,而中石油的所作所为不但没有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反而令人大失所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此种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