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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仍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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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仍获赔
提供者:王学山 时间:2007-11-27 14:15:58 来源于:www.cnlss.com 作者:龙法 蒋庭伟 胡月 

 
  超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仍获赔

    作者:龙法等
 

     【案由】去年3月3日,舒某在工作场所被几百公斤重的钢材压住右下肢,经过抢救,舒某保住性命,经相关部门鉴定为9级伤残。受伤后,公司为舒某支付了医疗费用,却一直没有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也没有进行任何赔偿。事发16个月后舒某才知道,自己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此时已过了1年的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今年8月13日,舒兵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分析】法院审理后认为,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一种程序性规定,舒某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能说明其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以此剥夺他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最终,法院判令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赔偿舒某3.8万余元。(龙法 蒋庭伟 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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