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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险参保职工达270万 男职工也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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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险参保职工达270万 男职工也可参保
   
 
 
时间:2007-03-07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2007-3-07)
    “三八”前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王友学做客城市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为市民详细解答“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具体问题。

  在今年2月1日进行补充后,北京生育险的参保范围已经扩大到具有北京市户口的职工,外地户口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虽然截至目前北京参保人员已经达到270万人,但大多数人不清楚参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对此,王友学处长表示,参保后,职工可享受到产假期间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分娩医疗费三方面待遇。目前,产假期间工资最低基数是1640元/月,用人单位拿到钱后必须全额发到职工个人手里;产前检查费标准为报销1400元;分娩医疗费分两种情况:自然分娩三级医院报销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剖宫产手术三级医院报销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王友学特别谈到,目前存在一些男方是北京户口、女方是外地户口,或男方工作、女方没有工作的情况,这类情况下男方应该参加生育保险。参保后男方所能享受到的待遇有两方面:一是女方24周岁后初育的属于晚育,有30天奖励假,如果女方不休息,男方可以休息这30天晚育假,其间假期工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二是男方做计划生育相关手术,费用可以报销。

  针对当前部分男职工和已生育女职工不理解自己上保险的意义,王友学解释,生育险缴费方式为单位缴,保险在全部职工范围内均摊,单位不会因为多用女工而增加负担。这是为了切实保护育龄妇女的工作权利,避免出现一些用人单位不愿用女工或是不愿意用没生过孩子的女工的情况。(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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