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1时许,山西洪洞县王兵兵黑砖窑场的包工头、公安部B级通缉犯衡庭汉及其妻子,从湖北十堰被押解回洪洞县羁押接受审讯。而衡庭汉及其手下在案发后,都开始互相推诿逃避责任,似乎一夜之间从一个虐待工人的“黄世仁”变成了“杨白劳”。
包工头把责任推给打手
被解救出来的一名农民工告诉记者,衡对民工的手段比较黑,10多条狼狗白天不叫也不咬人,但在夜晚稍微动下东西就咬人。平时早晨5点就得起床干活,一直要干到凌晨2点。
去年11月,甘肃籍农民工刘宝因干活动作慢,被衡庭汉几名打手殴打昏迷后,被活埋。
衡庭汉及其手下在案发后,都开始互相推诿逃避责任。
衡庭汉被抓后振振有词地说,他觉得打骂虐待工人,不给工人工资只是个比较小的事情。衡对于刘宝之死表示不知情,把责任推向了打手赵延兵。
而据赵延兵交代,他曾经也是砖厂工人,曾被衡庭汉用气筒打破了头,但后来被衡发展成打手,甘肃人刘宝就是被其打死的,但他也是在被授意之后才动的手。
“我觉得事情比较小,只是打骂工人”
衡庭汉被抓获后,有记者问衡庭汉为什么要跑时,衡称怕被抓住坐牢。记者问出事后他是咋想的,衡说:“
我觉得事情比较小,只是打骂工人,不给工人工资。死人与我无关,是赵延兵打死的。当时我在郧县老家,今年过年后我去了才知道。我就说他们,为什么不通过公家来解决。”他对记者说,逃亡时他也知道逃不出法律的大网,现在什么都没有法大。这一年多里他确实对不起工人,但没有什么能补偿他们的。
受害民工可获五项赔偿
受害人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损害赔偿呢?社会法学专家陈步雷认为,可按劳动法规定和民法中侵权法的规则,对受害人进行比较充分的救济。结合本案实际,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是劳动报酬权益。按照劳动强度、每天的平均劳动时间、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付出的劳动,结合恶意违法、逼人为奴、严重侵权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额。
二是社保权益。数月、数年被强迫劳动,受害人应享有的受害保险权益,应该考虑。
三是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等类似于工伤事故的赔偿项目,不能忽略。造成残疾的,必须给付受害者应得的赔偿,还应当赔偿其所扶养、赡养者的有关费用。
四是被拐卖儿童的亲属为了寻找孩子,所支付的各种费用、所造成的各种损失,也需要赔偿。
五是精神损害赔偿。
黑砖窑主涉嫌七宗罪
有法学专家指出,依据刑法,黑窑主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非法收买和使用被拐骗儿童、强迫劳动、恶意拖欠工资和侵占他人财产、破坏耕地七宗犯罪。
非法拘禁。
很多农民工是砖厂老板诱骗来的,之后便被长期非法拘禁。去年年初,32名外地农民工被骗到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由该村村支书的儿子开设的黑砖厂打工。他们在狼狗和打手的看管之下,有的甚至和外界隔绝了7年。
故意伤害。
许多外地农民工被骗到当地的黑砖窑后,有的因想逃跑,被打成残废;有的因动作不快,被监工用烧红的砖头把背部烙得血肉模糊。至于拳打脚踢、棍棒伺候,几乎是家常便饭。其中,不仅有被打手打成重伤不准医治的,更有人因伤情恶化,而被活活埋掉的,当地警方就曾明确公布了甘肃籍青年“刘宝”被监工用铁锹拍死的情节。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先后有上千名童工被拐卖到黑砖窑做工,受尽非人虐待。
非法收买和使用被拐骗儿童。
有很多未成年人是被贩卖到黑砖窑做苦工的,工作环境非常恶劣。
强迫劳动。
多年来,许多农民工在黑砖窑中,经常在打手的监视下超时高强度劳动,动辄遭受毒打。这些被控制了人身自由的工人,一天要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一日三餐吃馒头、喝凉水。
恶意拖欠工资和侵占他人财产。
多年来,许多农民工在黑砖窑中,不仅要经常超时高强度地劳动,而且大多没有一分钱的报酬。
破坏耕地。
大多数黑砖窑,不仅是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可耕地或退林还耕地上非法取土,而且,长期大幅度的取土已经严重破坏了土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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