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继春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河北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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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继春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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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01]70号文件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我省调整工资实施办法。即:从今年10月1日起再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给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已以冀政办[200l]20号文件印发,各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天,我们把各市人事局主管工资福利工作的局长、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科)长和省直各部门人事处长召集在一起,主要就是向大家通报一下这次调资方案的出台情况,讲一下这次调资的有关问题,同时对明年的主要工作作出初步安排。下面,我就上述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调资工作的简要回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资收入的总体安排,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2月份下发了国办发[2001]14号文件,对上半年的调资工作作了部署。按照国家的安排,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01)10号),并于4月29日召开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工作会议作了专门部署,从5月份开始全省各市、县逐步开始组织实施兑现增资工作。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180万在职职工和35万离退休人员的增资方案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增资的兑现工作大部分市、县已完成,还有少部分县正在进行之中。
从增资水平看,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增资109元。其中,机关在职人员人均月增资111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人均月增资108元,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增离退休费114元。略高于国家人均月增资100元的水平。
从增资兑现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大部分人员的工资已兑现,但仍有部分贫困县未能兑现。已兑现的地方执行时间也各不相同,有的为1月1日、有的为7月1日或9月1日,有的县准备明年1月1日兑现,还有个别的县可能将无限期的推迟兑现。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一方面是经济欠发达,地方可用财力严重不足,特别是地处太行山区和坝上的县,受自然条件的制约,经济的整体发展和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是拖欠公教人员的工资较多,全省有60多个县拖欠公教人员工资,中央和省里拨给的调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个别县连拖欠工资问题都不能解决,靠自身的财政收入无力兑现调资政策。所以,目前我省还有部分县调资的兑现工作还有着比较重的任务,需要我们继续做出努力,争取能尽早兑现。
总的看,通过上半年的调资,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较多的增加了工资收入,缓解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长期偏低的矛盾,缩短了与其他行业和一些企业同等条件人员的收入水平差距,受到了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好评。比较贫困的县虽然本次调资政策未能及时兑现,但较多的补发了过去拖欠的工资,使他们的实际收入也有了较大提高。尽管如此,距大部分省市的收入水平和大家的期望仍有差距,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工作。
二、本次调资方案的出台情况
这次调资能够如期实现,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实施"人才战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
今年以来,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在国际经济环境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从全国情况看,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9%,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国内需求持续回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都有了一定的增长。
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797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26.2%,扣除新纳入国家预算的车辆购置税及国有股减持收入后增长22.6%。我省1至9月份,国内生产总值实现402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8亿元,同比增长10.2%,全部财政收入322.1亿元,增长11.9%。与此同时,由于下半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慢,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中的"出口"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全省工业生产增速回落,工业增加值7月份开始下滑,8月份当月增幅降到5.6%,为近年来最低水平,出口增速逐步回落,特别是对占出口总额一半以上的亚洲市场的出口,从7月份开始出现负增长。因此,我们有必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如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等,以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无论是对于短期的经济增长,还是对于长期的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其次,这次调资也是实施"人才战略"、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系统阐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多处提到了收入分配制度问题。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队伍。除了要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外,还要加快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人尽其才的收入分配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类人才能得到与他们的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
第三,这次调资方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心和重视下,经过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反复研究形成的。今年年初在研究上半年的调资政策时,国务院领导就曾指出,考虑公务员工资水平偏低的实际情况和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今年下半年可视财力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工资。之后朱镕基总理又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就下半年调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出了明确指示。特别是7月10日,朱总理在听取了企业收入分配问题的汇报后,明确指示下半年要继续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且增资所需的经费,除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福建、浙江、江苏、广东九省市外,均由中央财政负担。8月份北戴河会议上,中央在听取了国家计委关于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做好全年经济工作的汇报后,确定下半年要再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3月14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发13号文件,决定从10月1日起,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均月工资再提高80元,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也相应增加。在整个决策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人事部、财政部等部门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工作中紧密配合,为中央决策提供了基础依据和实施方案。10月11日国家人事部在京召开会议,部署了本次调整工资工作,会议之后,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们组织人员对我省增资进行了实际测算,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拟定了我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并及时报省政府审定。
这次调资政策出台之后,今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水平达到180元,如考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因素,人均月增资水平可达到240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矛盾,为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特别是在一年之中两次较大幅度地增加工资,这是建国以来的首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和对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的重视。
三、调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这次调资政策,总的指导思想和办法,与1999年和今年年初两次调资基本上是一致的,政策没有大的变化。不同的是,这次调资是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而前两次调整的是基础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调整职务工资标准办法
公务员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起点标准由现行的办事员一档50元至总理一档480元,提高到办事员一档100元至总理一档850元,月增资最低的办事员为50元,最高的总理为370元,最高增资是最低增资的7.4倍。同时对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标准的档差也作了调整提高,并适当拉大,由现行的办事员10元至总理75元,提高到办事员13元至总理120元。提高后各职务的工资档差分别为办事员13元、科员16元、副科22元、正科30元、副处40元、正处50元、副厅60元、正厅70元、副省80元、正省90元、副总理105元、总理120元。调整职务工资标准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三项之和,最高工资标准为2846元,最低工资标准为445元,最高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比现行的5.6:l略有增大,恢复到了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的6.4:1。
机关工人的工资标准仍参照以往的办法进行调整。其岗位工资标准调整后,工资构成中的奖金相应提高。
(二)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参考机关同职务人员的增资水平,相应调整其固定部分标准和活的部分水平。其中固定部分按增资额的70%增加,活的部分按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三)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仍参照以往的做法,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不足80元的按8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退休时的职务不分正副,划分几个档次增加退休费,省部级280元、厅局级185元、县处级125元、科级80元、科办员55元;教授180元、副教授120元、讲师80元、助教及以下55元;高级技师和技师80元、高级工以下及普通工55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职生活费。
四、有关政策问题 1、关于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增资问题 国办发(2001)70号文件规定由各省自定。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历次调资的做法,经研究确定,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增资标准参照初中毕业生录用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见习期)调整工资标准的增资幅度,每人每月增资40元。
2、关于临时人员的增资问题 国办发[2001]70号文件规定由各省自定。此问题在上半年调资时省政府已做规定,本次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单位特殊需要的,可在不增加财政开支的情况下,由单位自定。
3、关于石家庄铁道学院列入执行省重点大学职务工资标准问题 石家庄铁道学院是新划入我省管理的大学,现执行普通大学职务工资标准。铁道学院的办学规模、在校学生数量、教学及科研水平与经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理工大学等九所重点院校情况相近。经省政府批准,石家庄铁道学院列入执行省重点大学职务工资标准范围。
4、关于工资标准重叠问题 由于工资标准设置原因,使的上下职务之间个别工资标准出现了重叠现象。对此,国家人事部答复,仍按99年调整工资标准时的规定执行,即:处在重叠工资标准的人员晋升职务后,可提高一档职务工资。以解决提职不增资问题。
5、现执行野外地质和测绘工资标准人员调整工资标准问题 1999年和今年上半年调整工资标准时,为及时给野外地质和测绘行业管理人员和工人调整工资标准,我省参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增资幅度自行设置了野外地质和测绘行业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但与国家后来下发的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不完全吻合。本次国办发[2001]70号文件也只规定了野外地质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未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对此,人事部答复近期将发文明确。因此,执行野外地质和测绘行业工资标准的人员,待国家文件下发后,再办理本次工资标准调整。
6、关于事业单位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干部,95年二步套改时按三级职员套改工资人员,如何增加离休费问题 享受副厅级政治、生活待遇的离休干部,95年二步套改时按三级职员正职套改工资,95、97、99年按副厅级增加离休费的人员,本次增加离休费时,先按95年二步套改的规定,以副厅级职务重新确定其应执行的工资标准,然后再按本次增加离休费的规定增加离休费。
7、关于95年二步套改时按正科级确定工资标准,95、97、99年按25元增加离休费的机关离休干部,如何增加离休费问题;95年二步套改时按正科级套改职务工资的机关离休干部,这次可按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以前多增的15元离休费予以保留。
8、关于省委、省政府机关机构改革中,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标准问题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省委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中共河北省委机关人员定岗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办字(2000)73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河北省省政府机关人员定岗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办字(2000)18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机关机构改革时,经批准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人员,到2001年9月30日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次调整工资标准按在职人员的规定办理。其中,提前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规定调整后,再依照退休的规定按比例打折后执行。
9、关于正常晋档和这次调标的衔接问题
由于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和这次调标的增资都是从10月1日起执行,因此存在着如何衔接问题。根据国家人事部的规定,先调整职务工资标准,然后结合年终考核情况,在新标准的基础上,安排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今年的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问题不再另行下文,省直各单位待年终考核结束后,按上述精神将增资方案报人事部门批准后执行。各市也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规定执行。其中,2001年1月至9月晋升职务人员,衡量其晋升职务后增资是否超过一个档差时,按10月1日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档差计算。此项工作要在明年一季度完成。关于在职人员正常升级时已离退休人员如何增加离退休费的问题,还需要待国家正式发文后再做布置。
10、关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兑现问题
今年上半年调资时,出台了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上次调资会议上,已就有关问题做了说明。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兑现问题,经与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参照中直机关的做法,在2001年度考核结果没有明确之前,年终一次性奖金在今年12月份预发。各单位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的在职人员,属于财政负担的由省财政支付,人事部门不再审批增资方案,待年度考核结果明确后,再严格按文件规定兑现,该补发的补发,该扣发的扣发。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暂不预发。一次性奖金的发放一定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根据今年年终考核结果来确定,只有考核称职和合格以上的人员才能享受,其计发基数为本人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人员能否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问题,国家人事部答复,考核成绩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各市、县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也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按上述精神执行,至于是预发,还是考核后再发,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200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虽未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已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不含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人员,按冀政办(2001)10号文件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贴。
五、明年工资福利、离退休及工考工作的初步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人事部明年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明年我省工资福利、离退休和工考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抓好冀政办(2001)10号和20号文件的落实工作。加强与各市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调整工资政策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市县尽可能的把冀政办(2001)10号和20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2、根据国家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机对机关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的设想,我省明年上半年要对机关工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做好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3、做好两年考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兑现工作。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0年和2001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以从2001年10月起晋升一档职务工资。我们要提前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待年终考核结束后,于明年一季度完成这项工作。
4、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和探索如何搞好事业单位内部分配,鼓励事业单位多创收,减轻财政负担。继续抓好我省出台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贯彻落实,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5、我国加入WTO后,针对科技教育等事业单位引进和使用人才方面的需要,我们要积极做好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政策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6、积极探索如何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尽可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安排好他们的晚年生活。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伤病残鉴定工作,及时调整伤残人员的护理费和保健金标准。
7、努力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工作。一是在今年试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我省优秀公务员休假疗养的规定;二是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政策的落实;三是研究修改福利方面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有关政策规定。
8、努力抓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管理考核工作。一是尽快出台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管理办法;二是做好今年已取得技术等级工人的工资兑现工作;三是尽快部署今、明两年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抓好培训考核标准的编写;四是抓好今年已布置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竞赛活动的落实。
同志们,这次会议很重要,既部署了本次调资工作,又对明年的工作作了初步安排。希望大家要把会议精神领会好,回去抓紧向领导汇报,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特别是各市人事部门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尽早安排和部署好当地的调资工作,此项工作我们已与省财政沟通,本次调资的专项经费已开始向下拨付,请各市在2002年1月底,即春节前完成,省直各单位在会议后就可报批增资方案,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在完成好本次调资任务的同时,我们还要谋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大家都是各市、各部门专门从事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的同志,这几年任务一直很繁重,工作也很辛苦,明年大家的任务会更重。希望大家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勇于探索,不仅要把这次调资工作做好,还要把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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