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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情况即使怀孕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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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情况即使怀孕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2009年2月18日  作者:  劳动法律专家网  编 辑:liangxy  
 
按照法律规定,在6种情况下,即使女职工怀孕,单位还是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间。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

  2、有严重失职行为。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3、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有些单位会把迟到几次算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明确写进了员工守则,所以准备怀孕的职工要特别注意避免“触线”。

  4、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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