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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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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67号)

湖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湘劳〔1995〕4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条中的“起重机械”包括矿井提升机械。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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