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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关于发布2009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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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 【颁布日期】:2010-7-16
【法律文号】:冀人社发[2010]37号 【执行日期】:2010-7-16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
冀人社发[2010]37号
 

 

关于发布2009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2009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383元,比上年增加3627元,增长14.7%。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459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467元,其他单位为27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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