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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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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1999-06-15
执行日期:1999-06-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1999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千方百计地促进各类用人单位积极主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接收安置工作,逐人抓好落实。

  要积极做好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培训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对已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随调家属,接收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负责接续其社会保险关系。未参加的,要敦促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一九九九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计划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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