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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转业、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关系时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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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转业、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关系时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怎样计算?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2]202号文和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军龄是否计算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工作年限的复函》等有关规定,对首次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转业、退伍军人,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将其军龄计算为本企业工龄,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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