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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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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知青保障待遇增长幅度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增长比例的120%左右确定”的规定,适当提高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41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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