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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低工资为税后所得 免费食宿不能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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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袁京       发布时间: 2010-6-11  
 
    

  北京市最低工资从下月起由每月800元上调至960元,企业不能用饭补、住宿等福利待遇来冲抵。这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天作客城市管理广播时表示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对低收入的劳动者为企业工作以后的最低保障,它不是工资标准,正常生产的企业应该高于这个标准来给职工发放工资。从这个角度来说,为了缩小收入差距,政府部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它在测算时既要兼顾企业利益,又要考虑和就业的关系,并不是说越高越好,应该适度增长。

  北京的最低工资是除去了养老、医疗、失业等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劳动者拿到手的是960元。一些网友提问,“如果企业负责提供住宿或免费吃饭,最低工资不能按960元付,而是700元,这样行吗?”该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是不对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规定,饭补、住宿等福利待遇都是在最低工资之外的,应该是另外支付的。

  劳动者可通过工会组织进行工资协商。本市2003年出台了《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对于劳动报酬问题,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一方,只要一方提出来协商要约,另一方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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