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贪污了浙江3万知青曾经战天斗地、屯垦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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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热血换回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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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否定了浙江3万知青本已获的、国策确认的、可以合并计算的“连续工龄“?
谁剥夺了浙江3万知青理该得到的、国家给予的养老保障的“生存条件”?
谁造成了浙江3万知青奉献45年后,沦为剩知赤贫族任其挣扎最底层却无动于衷?
浙江部分老知青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曾经辉煌的经历 现今悲凉的结局
陈 是
导 语
25年前,浙江省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因一个不经意疏忽开始,出台一个与当时的“就业国策”原则相悖,具体内涵“似是而非”的《通知》
时过20年,该部门却为坚持自己的错误!从当时的不经意疏忽到此时不惜采取“移花接木”用拼凑的方法变造国家文件,刻意掩饰错误、进而用欺上压下、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卑劣手法,将自己的“错误论点”披上合法的“现行政策”的外衣,以继续在浙江省内误导广大干部、群众,由此在浙江省内、25年来,在“针对知青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政策认定上,开了历史的到车,该文件让浙江3万知青痛苦了一辈子,最终沦为“剩知赤贫族”造成难以弥补的恶果!。
一、概 述
80年代初,党和国家坚持改革开放、落实各项政策、清理以往积案、解决遗留问题、取得长足实效,全国上下,各行各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但浙江省的劳动行政职能部门,由于左倾思想作怪,导致在他们转达和解释如何具体操作“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通知》时,发生了一个不经意的疏忽,从而出台一个与国策原则相悖,具体内涵“似是而非”的《通知》即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培(85)156号》该文件除重申国家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的规定:“凡从1962年起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之后,又无视〔1985〕23号《通知》重申的;“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做细做好,切勿草率从事。”和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强调的“各级部门要十分注意在研究制订经济政策措施时,要为今后的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而不应再设置新的障碍。”硬是加上了自己的限制词,强调;知识青年回城落户后,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下乡插队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出台该通知的人,当初完全无视1981年《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发表之后的就业新国策,不深刻领会中央意图,凭想当然而去人为的设定一句“完全与国策背道而驰的限制性定语,(即知青再次就业必须要由“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 才能认可,而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国家已经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中确认的“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历史事实在浙江省内就被一笔勾销,就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了(即不予确认)。
从此,在浙江省内,该文件像一个幽灵,在浙江上空徘徊了几十年,在对让浙江3万知青的计算工龄问题的政策认定上,开了历史的到车,由于该文件出台时,知青们都还青春年华,都还在考虑如何为祖国,为人民贡献力量的大事,故该文件对浙江这3万知青的侵害尚未开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该文件的制定者后来变本加厉的所作所为,却实实在在地让浙江这3万知青痛苦了一辈子,最终使他们沦为“剩知赤贫一族”造成难以弥补的恶果。
二、历史的根源
从1955年9月,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到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在一篇报道中传达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上山下乡被列入党和国家重要的日常工作范围。
从1978年7月3日,胡耀邦在和国务院知青办负责人谈话时说:上山下乡这条路走不通了,要逐步减少。到1978年12月10日,全国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结束。会议提出:……已在农村插队的知青,要逐步给予解决,其中老知青要限期解决……至此,历时20多年的上山下乡运动宣告结束。
中国知青曾是中国城市最为庞大的人群,运动结束后,国家恢复高考,其中部分知青凭籍文化功底考上大学,有的当了兵,成为了各行各业的社会精英,如卢展工、梁晓声、濮存昕等等
浙江知青的“上山下乡”追溯到1965年9月,杭州944名知青到宁夏永宁县农村插队落户开始,到1965年10月24日、1966年11月5日,温州知青两批共1900多人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边而拉开大序幕。
继而,1968年12月杭州知青到黑龙江抚远县海青公社插队、 1969年 6月,绍兴知青赴内蒙古哲里木盟通辽县余粮堡公社插队 1969年1月中旬,丽水县城镇知识青年230人到农村插队落户,1970年 11月 嘉兴知青大兴安岭长樱林场,阿木尔林场、图强林场、老潮河林场,1970年 11月湖州知青赴黑龙江加各达奇地区支边,1970年11月嘉善知青支边大兴安岭阿木尔长缨林场1970年11月平湖知青赴大兴安岭图强林区支边1970年11日海门(椒江)知青到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場落户,1970年11日黄岩知青到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場落户,1970年11日临海、路桥,玉环知青到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場筑路队,1970年12月宁波知青支边大兴安岭,1971年11月24日 舟山知青赴浙江兵团三师十一团,1977年9月,杭州知青到建德县麻车公社下乡……截止到1979年底,浙江上百万人加入了“上山下乡”的知青行列。
在那个年代,浙江上百万知青们坚定不移的执行了党中央的指令,毅然决然的到农村、到边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知青们与天斗、与地斗的厚重历史中,他们付出的不仅是宝贵的青春年华,还有一些人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象杭州知青陈刚烈士在黑龙江为抢救国家财产而牺牲,而象瑞安女知青彭丽华、何爱莲、木元宵、吴月云、董庆尚把生命留在了松花江上、苍南18位知青位长眠在天山脚下、像第一批赴宁夏10多位的杭州知青在黄土地上燃尽了青春和生命一样,再也不能回到美丽的家乡的更是不计其数……
三、国策的转变、知青历史
的事实认定及就业安排
1978年,基于邓小平要“把上山下乡纳入城镇就业轨道”这一设想。中共中央为适应工作重心的转移,决定将国务院知青办由农林部代管,改由国家劳动总局党组领导。从而把知青工作的重点;由以往的动员安置下乡知青,到此后的“在城市中重新解决知青的劳动就业”。
随着实践的发展,邓小平进一步阐发了把知青问题纳入到城市就业制度改革轨道的思想。他就知青上山下乡问题的解决勾勒了大体清晰的轮廓:其中一个是广开门路,要千方百计、大大地发展各种服务行业。邓小平的这些新思路得到了中央领导层的一致赞同,他们都认为:在坚持上山下乡方向、稳定大局的前提下,通过从各方面广开就业门路,从根本上解决城镇知青问题。
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提出;全党共同研究,找出适当的办法来妥善解决就业不充分的社会问题。10月4日,他指出:“落实政策问题、就业问题、上山下乡知青回城市问题,这些都是社会、政治问题,…我们解决这样的问题,要想宽一点。讲话为解决回城知青的安置问题指明了方向。此后,知青工作由安置上山下乡的知青到逐步转向扶助城镇就业,
于是《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纪要》和《国务院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发布,(即《知青工作四十条》)。其主要精神是:认为1968年至1978年的十年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缺乏整体规划,知青工作的路子越走越窄,下乡知青中的不少实际问题长期未能解决”…城镇要积极开辟新领域、新行业,扩大就业门路,等等。
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1]42号《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发布,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解决城镇劳动就业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指出;解决城镇劳动就业问题, 要“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
《决定》提出的具体办法是;广开就业门路;努力办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增加自谋职业的渠道。
《决定》强调;过去在所有制方面,限制集体,打击、取缔个体,阻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堵塞了劳动就业的多种渠道。强调必须;着重开辟在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就业渠道;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
《决定》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搞活整个经济,较快较好地发展各项建设事业,扩大城镇劳动就业。
《决定》强调;努力办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大力提倡和指导待业青年组织起来,在集体经济单位就业。
《决定》指出;街道办的集体企业,小巧灵活,能适应社会各种需要,利于扩大就业,
《决定》最后再三嘱咐各级部门;要十分注意在研究制订经济政策措施时,要为今后的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而不应再设置新的障碍。
《决定》还提出,要深入地宣传党的方针,说明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要、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消除干部、群众和待业青年的思想顾虑,使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得到健康的发展。而对于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 《决定》强调应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视同仁。
《决定》还要求各个有关部门……要对过去的有关规定限期进行认真的清理,并提出改革的具体办法。
《决定》提出……,直接推动待业人员自力更生、因陋就简地发展各种行业的集体经济事业,以至自谋职业。
《决定》提出;安排劳动就业由过去主要靠国营企业招工,转到今后通过国营、集体、个体多种渠道。
《决定》是党和国家从此解决城镇劳动就业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大政方针确立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各项相应政策、配套措施纷纷出台
而专门针对知青的工龄计算问题,国家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28日专发了(劳人培〔1985〕23号)《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
(一)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等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返城后待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
《通知》提供计算工龄的具体做法;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对个别有异议的,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即原组织上山下乡工作的“知青办”现已划归县劳动人事部门)。
《通知》提出;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通知》还要求把计算工龄的工作做细做好,切勿草率从事。
应该说;(劳人培〔1985〕23号)《通知》)是党和国家对知青工龄工龄如何计算而制定政策和解释,是对知青工作的历史认定,是不容更改的,该文件充分表现了党和国家对数千万知青负责任态度。
四、一个不经意的疏忽
“剩知赤贫族”的成因
从此全国上下顺应潮流,知识青年在城镇就业问题的解决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级各地政府也本着实事求是、负责到底的精神,较圆满地解决了诸多如;知青子女上学、已婚知青的安排等遗留问题。
可此时此刻,在浙江省劳动人事厅,为转达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通知》而作具体解释如何划定知青的工龄计算的问题时,产生了一个不经意的疏忽,出台了一个与国家就业政策原则相悖,具体内涵“似是而非”的《通知》即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培(85)156号》,这份文件除重申国家原劳动人事部的规定后,又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要十分注意在研究制订经济政策措施时,要为今后的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而不应再设置新的障碍(见《决定》)。有意无意地设置了新的障碍,加上了他们自己的限制性定语。出台该通知的人,完全忽视了新时期下《决定》发表之后的就业新国策,不认真领会中央意图,凭想当然去“人为”地设定出一句“完全与国策背道而驰”而肆意添加的限制性定语,(即知青再次就业也必须要由“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 才能认可知青的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而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下乡插队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浙劳人培(85)156号》像一颗定时炸弹,顶在了3万浙江知青的头上,时刻危及他们的生存,生活,只是在那左倾思潮尚未完全肃清的时代,它的威力尚未散发出来,而未能引起上上下下的关注。 而今,在“县以上劳动部门对全民分配工作的义务”早已成历史的十几年后,该《浙劳人培(85)156号》依然被视为不可逾越的“现行政策”,继续笼罩在浙江3万知青的头顶之上,起着破坏党群关系,破坏政府形象,破坏既定国策的推动,阻碍着和谐社会的发展,为国家基石埋下了不稳定的导火索。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3万浙江知青们陆续进入了退休年龄,到了该颐养天年、享受国家医保、社保政策的时候,该文件就像开闸的猛兽,开始吞噬着这3万知青的心,粉碎了他们的希望,使他们不知所措,他们想不通政府为什么要失信与民?
这3万知青,散布在浙江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成了都市中被边缘化的一族,“剩知赤贫族”们只能用忿懑和困惑在痛苦和迷惘中打发着残佘的人生,而此种情绪的长年积累,将对构筑和谐社会极为不利。
尽管20多年来,在浙江省内从上到下、从省高级领导到普通百姓中,也有成百上千的人曾质疑该文件中这句肆意添加的限制性定语的合法性!20多年来,为此错误文件的错误推行,国家付出了失信于民的惨痛代价!
大家知道;早在1981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决定》里 ;劳动就业问题的国策就已经定位于“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大政方针上;强调自谋职业应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视同仁,大力提倡和指导待业青年组织起来,在集体经济单位就业。既然如此!为何转身就不认帐;明明说街道办的集体企业,小巧灵活,能适应社会各种需要,利于扩大就业!为何回头就不认他们的工龄……
而且,国家劳动人事部的《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里;明明已确认“知青下乡期间计算为工龄”, 为何却在浙江省被人为否定!
在该《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的错误推行时期,浙江省内的衢州市劳动人事局也曾避开省里的《(85)156号》而完全的一字不漏,一字不添地发文[衢劳人通〔85〕18号]转达了国家劳动人事部的(劳人培〔1985〕23号)《通知》但最终胳膊拧不过大腿,在执行上随了大流。由此而来,各地市的劳动人事部门也只是无条件地,盲目服从、执行。再也没有人会去认真思考,去探究《浙劳人培(85)156号》是否真正符合党政国策……而没被人偷换概念。由此而来,披着“现行政策”光亮外衣的《浙劳人培(85)156号》就这样得以在在浙江省内继续前进。
由于大部分知青在返城后是自己找渠道,托关系,以及凭籍其在知青时磨练的阅历和能力,进入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而剩下的这一批人则是当时中学尚未毕业的知青(文革时名义上的初中)他们既失了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又失了能学习技能的可能,在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的时候就“上山下乡”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文化较低、缺技能,又没有关系和门路,既不能被分流进机关、学校等单位,也不能被分配到进入国企,甚至于县、区小集体企业。
《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发布后,浙江各地市、区县的劳动部门都据此纷纷动员他们这批人自谋出路或到街办(乡镇)企业工作,于是这一部分知青又为了减轻国家的困难和负担,不等不靠,主动放弃了通过再等待(可不知等到何时),有可能到国企的希望,而毅然自谋职业或去到街办(乡镇)企业工作。
当1991年国家推行社会养老金与医疗保险制度时;浙江这3万知青中的一部份人员积极参与,或借或贷自费缴了养老与医疗保险费,另一部份人员则实无能力缴纳该笔费用而未缴纳。现在他们中很多人年老多病,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成了他们唯一的生活保障。可当他们需要获得社会的养老保障时。却发现在计算;连续工龄的问题上掐了卡, 浙江省各地、市人民政府此时此刻却因当时他们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重新分配到县、区以上集体企业工作为借口,以《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为依据,取消了浙江这3万知青战天斗地十几年,艰苦创业、屯垦戍边,为祖国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事实存在,破灭了他们计算连续工龄的希望和对老年生活的梦想。
于是,浙江这3万知青洒血青春、屯垦戍边而换回的的工龄被贪污了!浙江3万知青本该获得的是国家应还的养老保障的权力被剥夺了!浙江3万知青在奉献45年后被推进了生活的最底层,他们成了千万知青中“剩下的、无人问津的‘老、弱、困、病、贫’于一身的人”也因此造就了现今达3万之多的知青中的“剩知赤贫族”
现在看来,这批曾经的老军垦战士、优秀团员、先进青年、积极分子、五好职工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屯垦戍边,为保卫边疆、建设边疆,把青春献给祖国是错了!!!!而他们后来响应国家号召,广开门路,为减轻城市就业压力,不等不靠,自谋职业更是错了!!!!
五、芒芒上访路;
于是,这3万多知青中的“剩知赤贫族”为了生存,为了维权,为了得到国家早已承诺,本应属于自己的权益—--可以被“合并计算的知青工龄”以不同的方式踏上了维权的路。
2000年,温州平阳知青中,自谋职业的400多人,因不服当地政府否定了他们要求承认、并合并计算的知青工龄,在当地申告无果后,知青代表李雪飞、陈连连等9人……从此奔走于北京、杭州、温州、平阳,呼号于信访、劳动、人大、政协等机关……前不久,他们还给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写了题为《关于要求归还国家早已“确认的知青连续工龄”的请愿书》,《请愿书》说;我们早在上世纪 60年代,就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开荒种地,履行了保卫边疆、建设祖国的神圣义务,80年代返城后,由于当地政府迫于就业压力,不予安排工作,劝导我们自谋职业而成了个体户,现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新世记后,我们的平均年龄都快70岁了,都进入了退休年龄,可当我们10年前。拿着当时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到本地社保部门,要求按文件规定,为我们办理知青的连续工龄,以享受养老保险时。当地政府却以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培(85)156号》为依据,把我们拒之门外,这份文件强调知识青年回城落户后,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其下乡插队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为此,我们不解,我们困惑,同样的事,国家规定好好的,为什么到省里就变,为此从2000年开始,我们曾数十次地通过各种方式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归还国家早已“确认的知青连续工龄”。而由国家劳动保障部主管的国家级核心期刊《中国社会保障》作为我国社保领域的理论喉舌,给了我们以圆满答复,它在2001年01期上发表了《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能否认》的文章,明确指出;知青下乡期间计算为工龄,工龄的计算办法又由中央主管部门制定,到目前为止,中央主管部门并没有对知青回城后,从事什么工作不能计算工龄的特殊规定,知青从事个体经后,应计算的工龄,怎能抹杀?文章强调;劳人培【1985】23号通知,是处理过去此类问题的有效政策。文章指出;你在下乡期间,应该按这个通知计算工龄。也就是说你在工龄上的“历史”问题已由当时有效地历史政策认定了,谁又能改变历史?听到来自北京的声音,来自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权威人士的解释,我们欣喜若狂,
可后来,当地政府仍坚持以浙江省劳动人事厅《浙劳人培(85)156号》为依据,把我们拒之门外!又十年过去:我们已经老了,苦难的生活使我们中的多数人疾病缠身,生活艰难,作为浙江当地政府,关心过这批我们老知青吗?老知青的困难为什么不闻不问,连国家规定插队年限该算的工龄都不给,这跟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是格格不入的 此亊关乎我浙江平阳知青群体将400多人的问题,为什么中央对知青工龄有明文规定多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本着“ 国家关心,负责到底”的精神,抓紧解决好知青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问题。在浙江省却始终得不到贯彻执行?
《请愿书》说,我们相信“公平正义比太阳光辉,要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和尊严”的誓言 ,《请愿书》向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请愿;请国家有关部门在适当的时候,敦促浙江省人民政府就据此实际情况,最终给予解决他们这批曾经为祖国贡献青春和力量的老知青也能和全国人民一样,获得社会的承认,并因此得到养老和医疗保险,过上脱贫的日子。
温州知青郑良明1960年4月份参加温州市搪瓷厂工作,1966年10月在厂响应国家号召支援新疆,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983年2月由温州市劳动局,根据人事调动程序调其回原厂工作,可当时温州市搪瓷厂因“当时本厂的生产效益不好” 郑良明专业工种又不对口,未及时按排郑良明同志工作,而同系统的温州焊接机械厂就向该厂借调郑到焊机厂工作。并经温州市搪瓷厂领导同意借调工作。可由于该厂生产效益一直不好,厂方至今一直没有办理有关手续,甚至于到该厂全厂职工工龄买断时,仍没有就该问题予以处理。而这样一来,郑良明从新疆返温后的工作也从调动变成了自谋职业,也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重新分配,其从1966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时间也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郑良明就这样被《浙劳人培(85)156号》挡在了门外。
杭州知青冯华德,1964年3月到诸暨下乡,为全家生活,除了务农外,还到县城和杭州拉过板车、蹬过三轮车,由于户口限制,做的都是临时工性质的工作。2004年根据知青子女可有一名回城的政策,随女儿冯建英户口迁回杭州祖屋拆除回迁的杭州市下城区仙林苑,冯华德是一直做到做不动才回杭州原籍的老知青,没被县以上劳动部门安排工作不能计算工龄,也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更无退休工资、医疗保险可言。雪上加霜的是:冯华德老先生十年前因翻车和坠物打击,脑部动过手术。现全家已陷入困境。
绍兴知青吴传校 ,1969年插队,回城后进入汤浦知青五金厂,后进入上虞冶炼厂,后又进浙江星鹏集团工作,也没有在县劳动部门办理过正式的招工录用手续。1998年起参加上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谋职业身份),并按规定补办了自1992年1月起的缴费手续,一直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止。当时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养老保险手册中的“视同连续缴费年限”的页面上记载并盖章确认其的视同连续缴费年限为11年。但去办理退休手续时,回答说;未经县劳动部门办理过正式的招工录用手续知青工龄不能算缴费年限,还是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
宁波鄞州区知青1598人共同署名代表近4000人,因他们在回城后分配的是知青厂就业,就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知青工龄仍然“0”为此,在宁波市职能部门无法解答的情况下,他们走访,投诉,信访,行政复议,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他们说;还不知何时下达决定书?维权如此之难?
丽水遂昌30位原下乡知青,在1967年至1969年下乡插队,1979年先后返城,也安置在乡镇企业或一部分一直未就业;之后乡镇企业解体,现在无业或部分从事个体劳动维持生活。由于返城也是安置在乡镇企业,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重新分配而等同于自谋职业,仍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知青工龄不能解决。
杭州知青王信爱,65年从杭州支农到乌镇,79年按知青待遇农转非,还是由于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安排进集体以上单位,他原本以为这10多年的支农年龄根据(劳人培〔1985〕23号)可以认定,合并计算为工龄的“知青工龄”可以作为连续工龄享受养老金待遇,还是又一次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王信爱于是想不通,他没有进县级以上大集体或国营单位,没有被分配到住房,本来就是为国家减轻了负担,相对来说就是为国家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和贡献!如今年纪大了,想享受连续工龄的权利却被剥夺。他想请“人民心仪的吕祖善省长”主持公道:他说;因为象我这样陷入窘迫境地的,在杭州市的萧山有1000多、在绍兴县的有3500多。王信爱请各位换位思考,假如您的亲属中有这样一位处在政策边缘、处在人群边缘、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您的心是否会颤抖?他的要求很简单:只要归还他应该享受支农连续工龄后的养老保险待遇!
湖州知青王桂方于1969年间在江苏省插队务农,1981年落实知青政策时,王桂方被安排到乡镇企业的升山农机修理厂。1993年该厂并入湖州泰仑电力线路器材总厂,2002年5月,王桂方年满50周岁,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湖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驳回,理由是湖州泰仑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改制前属乡镇企业。是属于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重新分配而等同于自谋职业,故王桂方硬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
台州知青季宁、吴康生、金荷芳等480多位老人、大都是60~70年代上山下乡,在农村长达16年,有的甚至付出了年青的宝贵的生命!返城之后,当时的黄岩县政府根据《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央的精神,由镇政府统一安排将他们这480多位老知青安置到各乡镇企业,现在,还是由于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重新分配而等同于自谋职业,硬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将他们这480多位老知青挡在了门外。成了“剩老知贫族”从此,给他们的家庭造成沉重的打击和经济困难的局面,他们上有老父慈母需要瞻养,下有子女长大成家,这些困难谁来为他们着想、分担?他们依据根据劳动人事部 (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要求政府;还我农龄!还我工龄!解决我医保,还我应该享受国家对老知青的政策的政治待遇!他们呼吁全社会有爱心的人们关注台州480多位老知青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他们也请政府拿出一点点爱!
湖州知青中的“剩知赤贫族”说;除了我们的亲人,湖州已经把我们遗忘!在我们返城之时,各地都有优惠政策,可湖州没有,甚至设置障碍,我们只有心痛二字!
忂州知青徐序德,2009年 9月在给国家信访局的信中要求;落实知青“视同工龄”政策,提出要以原劳动部(85)23号文件为主要原则条予以落实。要求政府提供安排在“乡镇企业”的知青不能享受“视同”工龄的依据和理由。
乐清知青包文华等14人谈到;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党和政府天天动员我们奔赴农村第一线,白天战天斗地,风里来雨里去,晚上住破庙宿庵堂,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出人生最美丽的青春年华。直到80年全部知青回城,有“关系”的知青都已安排工作,乐清市只剩下我们30多个返程知青没有工作,在社会上到处徘徊,当时连做临时工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说我们是知青,插队青年低人一等,到处受歧视。到如今,由于青年时代在农村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霜雨雪,大部分都落下一身疾病,生老病死没得到政府一点照顾,多少辛酸泪无处哭诉!身体及精神压力上都做出重大牺牲,对于我们这些经历了这么多苦难的老知青,一生没得到应有的工作,老来也没有得到一点生活保障,这样的遭遇对我们这个弱势群体太不公平了! 他们认为;有错必纠是党的一贯政策,错误的政策不应该以牺牲他们一生的代价来承担,他们说;不解决我们首批老知青一流的历史问题,死不瞑目
杭州知青沈天妹:1970年参加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 1984年借调杭州工作两年,1985年借调合同尚未满期,三天门丝厂临时提前要求其提前15天内返厂,因未按15天期返厂,而被除名,她的知青工龄因此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门外,沦为“剩老知贫族”此后她一直靠打临时工生活。现本人既无档案、更无养老保险、无医疗保险。
温州知青吴耀京等90多位原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战士也因返城后,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的精神,为减轻城市就业压力,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而没有被县以上的劳动部门重新分配而被《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挡在了退休时合并计算知青工龄的门外,为此,吴耀京等90多人坚持认定;不承认他们在新疆艰苦创业、屯垦戍边,为新疆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事实存在,是不顾和对抗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
他们从1998年开始至今,数十次地通过写信、走访的途径向国务院及省政府反应情况,国务院还曾为此作出批复,但终因《浙劳人培(85)156号》仍是浙江省的现行政策而无果,后来,温州市政府在他们长达八年的申诉之后,于2008年底参照绍兴市、台州市、海宁市等类似的办法,采用了“回避这一事实”的解决方案;
⑴对他们中因贫困而无法办理养老保险、长期生活在最低水平以下的的的赤贫者,在每人上缴人民币12000元的前提下,满 60周岁后每月发给35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该市的低保人员是每月450元生活补助,且个人无须缴纳分文);
⑵对已经以个人或其他名义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在在兵团工作期间的“工龄”还是不能与其他企业(含国有、集体、全民企事业单位)人员一样享受“视同缴费工龄” 不予合并为计算为“连续工龄”,获得相应的生活保障。
对此吴耀京等90多人坚持认为;对他们曾在新疆艰苦创业、屯垦戍边,为新疆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而现在长期生活在最低水平以下的赤贫者来说,还要再去设法借贷、负债、背包袱,然后“给政府”缴纳12000元后,每月才能去领取这仅仅维系生命的350元的赤贫补贴,这和同城“无须缴纳分文每月就能领到450元的低保人员”待遇相比,也不合理。
他们为自己今后晚年的生活能和全国人民一样,过上安定的日子而出于无奈而抗争,于2009年12月、2010年初又到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信访局、全国代表大会汇报了这一问题。
就此问题,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接访人当场答复说;解决“因国家政策因素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我们党和政府的责任所在,你们这种情况,应该是把“知青期间的工龄”和后来你们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参保缴费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确认,视为缴费年限。相信当地人民政府能用负责任的态度予以解决”
凡此种种,不一一列举……由此可见,问题就是出在了浙江!
六、省职能部门•知错而不改
不惜以造假文件来顽固对抗国策
《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造就了浙江3万知青成了现今的“剩知赤贫族”。随着时间一天天、一年年地流逝,生命留给“老知贫族们的日子不多,病魔却正向他们袭来。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他们曾无数次地通过不同渠道,写信、走访向国务院及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反应这一情况,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曾多次为此作出批复,但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仍在“严把死守”这道自己垒起的篱笆墙,这“在制定时就与时代脱节,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背道而驰的《浙劳人培(85)156号》文件,并仍坚持以此为唯独的政策为依据,继续无视劳动人事部的规定,继续着几近疯狂地推行着他们自己的限制令;继续干着侵害浙江3万知青的合法权利的行径。
几十年来,面对纷纷沓至而来的信访,请愿,求助,浙江广大基层劳动部门的人们也许已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曾有过设身处地解决这一批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剩知赤贫族”实际问题的举动。各地“劳动人事局”也曾主动向省劳动人事厅打报告,提出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请看;2004年8月5日,温州市社保局给省社保厅打报告请示:在介绍之后说;“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从我市开始实施一体化养老保险后,已陆续以个体劳动者名义参保缴费,……现他们要求确认其在新疆支边时间可确认为视为缴费年限,与以个体名义参保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从我市开始实施一体化养老保险起连续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其在新疆支边时间可确认视为缴费年限。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但作为省社保厅,此时此刻仍坚持顽固立场,生怕从此开了闸,破了例,当即给温州市局浇了一盆冷水,并立即下发了名为《关于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青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浙劳社厅字[2004]221号])。该文件完全不顾历史事实,混淆是非,肆无忌惮地,并以不惜“移花接木”用拼凑的方法变造国家文件,将原来自己所添加的限定词作为“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的正文条款转达,以刻意掩饰以往错误、进而用欺上压下、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卑劣手法,将自己的“错误论点”披上合法的“现行政策”的外衣,以继续在浙江省内误导广大干部和群众。
该《关于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青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批复》([浙劳社厅字[2004]221号])文件称;“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部分原新疆兵团知青支边时间能否确认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紧急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2、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规定,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回城落户后,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收录用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其下乡插队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据此,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青年支边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这份假文件里,浙江自定的限令已堂堂正正地变成了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的正本,变成了国策)该“假”文件出笼,目地是给使全国人民造成一种假像,使大家都认为;这就是不可否认的、至高无上的现行政策。是可忍,孰不可忍!
现在看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执掌生杀大权的官大爷们是明知错而不改了,省厅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继续坚持顽固立场的目的,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困扰自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为了灭火,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几年来,相继出台了许多类似文件,不断给宁波、嘉兴、台州、湖州等各市、县频频下发强调文件,连连重申他们自己炮制出笼的、混淆是非的政策。(见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给宁波市劳动局的浙劳社复(2001)138号《关于未办理招工手续的知识青年下乡插队时间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给慈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浙劳社厅字[2004]258号 ]的《关于知青工龄认定问题的批复》•给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浙劳社厅字〔2004)269号《关于知识青年下乡插队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都不遗余力地强调知识青年回城落户后,未经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其下乡插队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这一的现行政策。大有不把“剩知赤贫族”们赶尽杀绝不舒服的劲头。而采取打压本省各地知青的而出台这一个个禁止令的人,自己心中却早已对此猫腻明镜于心,可他们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却只考虑“这样的情况会牵扯到一大批人,解决一个会带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到底是积重难返?不知从何做起?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是心中根本没有民生、民情!早把百姓的疾苦抛到九霄云外了。党和国家给了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他们却向人民挥舞大棒,他们唯独就不考虑这是事关民生的大事!
后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一份《关于省领导批示办理情况》〔浙劳社厅字〔2006〕52号〕的函中称;你办转来吕祖善省长、陈加元副省长在《湖州农婚知青来信》上的批示(祖善第96号、加元第3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我们意见及建议;《来信》要求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享受城镇参保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这不但不符合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及现行基本政策(即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工手续……),还会引起被征地农民、精》减职工,原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办理退休人员等群体的连锁反应,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收到这样的汇报,面对“不符合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及现行基本政策”的问题,何况解决此事可能“这样的情况会牵扯到一大批人,解决一个会带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
吕省长、陈副省长当然再也不会继续为追究了!因为几千来,大家都养成了唯上级政策、文件是从的习惯,养成了对上级的文件不容置疑、不折不扣执行的作风,因为,善良的人一般不会去认真探究《浙劳社厅字【2004】221号》和《浙劳社厅字〔2006〕52号〕》及《浙劳人培(85)156号》和《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的内在关系,何况《浙劳人培(85)156号》现在已经改头换面,成了真正的党政国策……!(即通过《浙劳社厅字【2004】221号》偷换概念?使《浙劳人培(85)156号》披上“现行政策”光亮外衣)。
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原来公务员们不是没看到问题,不能解决问题,而是明知错而不改,不纠也!不是力不从心…!!!而是…!!!
开此先例,面对剩知赤贫族的上访、复议、诉讼,各地、各级、各行政部门、各司法机关都纷纷上行下效,对此视而不见,继而搪塞、推卸、敷衍、回避………
于是,温州市人大考虑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在《关于对市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中说;温州市城镇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期间,全市共动员知识青年下乡支边36008人。其中。新疆兵团:1987人;黑龙江:10237人;内蒙:432人;浙江兵团:1985人;……未经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收录用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原新疆支边青年,其在新疆支边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因此,对您的建议中提出的部分原新疆支边知识青年连续工龄确认问题,有待于今后国家对具体政策作出调整后,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于是,温州市社保局在答复新疆知青函中说;省厅于2004年9月明确批复(浙劳社厅字【2004】221号):1.1988年11月11日前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的原新疆支边青年以及1988年11月11日后被原单位开始、除名、自动离职处理的,其在新疆支边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2.未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收录用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原新疆支边青年,其在新疆支边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据此,符合上述情形的原新疆知青在新疆的支边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也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
于是宁波市把鄞州区近4000知识青年要求按照中央政策认定知青工龄的的行政诉求推到了信访敷衍了事。
于是台州市黄岩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给“省委巡视组”的《关于季宁等5人反映老知青农龄、工龄、医保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的汇报》(黄人劳社信报[2008]2号)中说;“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知识青年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劳社厅字[2004]140号指出“目前,国家和省里没有政策规定在镇社(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据此,原知识青年在镇社(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
于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给予台州市黄岩区知青金荷芳、陈吉富、陈冬香等217人的[(2006)浙行受终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中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我国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对于知青下乡期间的工龄待遇问题,虽有相关的政策依据,但并无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人培【1985】23号和浙老人培【85】156号文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判断合法性的依据。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原知青下乡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故上诉人的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于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 温法申通字第44号给郑良明的通知书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应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现将你提交的申诉材料退回,请整理后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于是,当杭州市政协委员王炳文先生在市政协会议上递交有关《农婚知青养老和医疗保障》的提案,要求解决类似像“田更义、金香凤这批,64年下乡到与当地农民结婚,现在只有500多元农婚津贴,两个人的退休工资不如人家一人的问题时,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答复是;主要决定权在省里,关键问题是知青工龄的计算。
于是,浙江各市、区、县劳动部门都 一直以没有上头政策规定为由,对此久拖不决,虽然几乎所有的市、县劳动部门都认为这是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但却无依据去解决辖区内知青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纵观浙江这3万知青变为“剩老知贫族”一族的过程。有三个问题是不容质疑的:
一、浙江这3万知青的知青经历是事实,事实不容抹杀。(劳人培〔1985〕23号)《通知》)是党和国家对知青工龄工龄如何计算而制定政策和解释,是对知青工作的认定,是不容更改的,更不能肆意添加的,该文件充分表现了党和国家对数千万知青负责任态度。
二、在数千万知青返城后,在全国就业压力空前高涨之际,党中央适时出台《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的文件时万分正确的,无可置疑的就业原则是互为补充的,缺一不可的。
三、知青工龄是知青工作的轨迹,是历史,既不能重写;也不容更改。知青下乡期间计算为工龄,由中央主管部门制定,到目前为止,中央主管部门并没有对知青回城后,从事什么工作不能计算工龄的特殊规定,因此,浙江这3万知青依据《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而自谋职业,应计算工龄。
七、社会的呼喊
2006年4月21日《人民政协报》上刊登的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呼吁:“……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以前没有也不可能彻底解决的知青为题,有积少成多地显现出来,能不能系统调研,梳通理顺,彻底解决这一社会矛盾,为今天的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新课题……” 在濮存昕委员执笔的这份言辞朴实、分量颇重的反映社情民意的用笺上,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魏明俗、彭丽媛、敬一丹、吴雁泽、朱尔澄、冯小宁、陈昊苏等48位民盟、民建、 九三、妇联、青联、文艺、对外友好等界别的社会著名人士先后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解决老知青遗留问题发出疾呼:建议将这个社情民意的材料送到国家级的主管部门,请给予重视,尽早制订全面系统、有效可行的方案。
濮存昕委员告诉记者:“对老知青问题,要将这个问题一揽子解决好,不要再留下后遗症了。濮存昕说,“此类问题不只是北京,上海、天津政府信访工作收取的意见中,这类问题的比例也很高。这类问题还牵连到知青所插队地区的相关政策。所以,上访者在某省、市级政府部门得到的回复常是没有政策依据,无法解决。再加上个别工作人员态度上不够耐心,使这部分生存处在艰难中的老知青反映出较激烈的情绪。我也曾是知青,在边疆有近 8 年的经历。所以 , 我很同情他们。”濮存昕委员动情地说:“老知青问题可能是‘文革’中遗留的最后一个问题了。文革已经过去了30 多年,我们国家今天强大富裕起来,政府应想办法使这部分年近 60岁的老知青特困群体过上高于低保水平的正常生活,争取对他们的问题来个彻底性的解决,再一次、让他们感受一下‘大快人心事’政府应想办法使这部分年近 60岁的老知青特困群体过正常生活……
浙江省政协委员黄亚洲、袁 敏、何水法、金永玲、 王旭烽、胡祖光、郑树森、沈传缘、鲍 钢 、铁建设等向省第十届政协第三次会议递交提案:《关于如实认定“知青”工龄》致2010年1月浙江省第十届政协第三次会议:提案要求;从速解决我省部分困难“知青”晚年无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问题。提案认为;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已过去四十多年了,其中因农婚、病退及辞职等导致工龄无法连续计算的浙江部分“知青”,目前已陆续进入退休年龄,却无养老金、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部分老“知青”已陷入贫病无靠状态,情况日益严重。因此,建议我省相关部门应正视这一社会问题,抱定“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问题加以研究,尽早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妥善解决;提案强调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指出“‘文革’期间下乡的原插队知识青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遗留下来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给予妥善解决。……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上述原则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后组织实施。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做细做好,切勿草率从事。”
提案郑重建议: 一、劳动保障部门应从营造“和谐社会”理念出发,按照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精神,从速清理并纠正部分不合理的劳动人事文件,考虑制订与已安排县以上大集体企业“知青”工龄相同的工龄计算办法。
重庆籍毛大成先生在获悉该提案时在网上说;有多少知青从农村回到城里,却至今端着泥饭碗,档案不见了,劳保没有了,工龄不算了,人五六十了,花甲了,想起来欲哭无泪,去政府上访,又怕人说是无理取闹,破坏稳定,没有好脸色看,政协委员不帮他们说话,谁帮呢?所以,我这个远在西陲的老人,也要向浙江的袁敏、何水法、金永玲、王旭烽、胡祖光、郑树森、沈传缘、鲍 钢、铁建设诸位女士先生们致敬,有你们的大声呼吁,达两万人之多的相关浙江困难知青就有可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了,真是善莫大焉!……所以有良心的人,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类,就该代代言了,你们做的工作,就是使我们的社会更光滑、更和谐、更稳定……。我作为西部老教育工作者,自然感到欣慰。……我怎么不特别高兴啊? 只有历史问题都解决了,一个国家才会显得健康。
沦为中国“剩知赤贫一族”的最贫困的人群。没有“医保”社保”,工作30多年,却被剥夺了工龄的权利,被剥夺了养老的权利。创造了社会财富,却不能分享社会福利,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和一腔热情都无私奉献给了祖国农村和边疆的建设事业,可在祖国各地成就辉煌,经济腾飞,各阶层人民分享改革发展的累累硕果时,却挣扎在生活的深渊,与命运作无奈的抗争,还正从政府关注的视野中淡出,深陷贫困的剩老知贫族们,整日为柴米油盐及本人生病子女求学而愁苦,长此以往,作为消极的意识形态,广泛地存在着,他不但影响浙江3万“剩知赤贫族”的价值观,而且还会通过他们的语言间接影响的父母、子女、亲朋和同事,保守估计也将影响浙江几百万人的价值观。这几百万人分布在浙江各个社会层次,对浙江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族群都随时随地发生着影响。因此,浙江政府应该关注这“剩知赤贫族”的生存。
一个青年在网上说;“我爸现在63岁,当年插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干就是十多年,把自己美好的青春都交给了农场,1978年,中央调整政策,千方百计回到城镇,其他同龄人工作、住房什么都有了,可镇里的工厂接收不了那么多返城的知青,我爸又成了待业青年,工作没有,住房没有,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只能自谋出路,照理这10多年的支农年龄可以作为连续工龄享受养老金待遇,到劳动保障局信访处咨询,却完全不是那回事,说由于知青下乡期间的工龄政策,目前仍然依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错误,应是省劳人培[1985]156号],需要市劳动局招工文件---即正式单位(县级以上大集体或国营单位)的招工指标。试问一个垂暮老年人哪个单位肯接收?我爸的支农工龄只因为缺少劳动局的大印而化为乌有。如今年纪大了,想享受连续工龄的权利仍旧被剥夺,我爸跟随一帮老知青冒着雨雪天气四处上访,劳动保障局,市长办公室,但回答他们的是;我们没政策不好办事!!政策像阳光,处在阴暗面的,始终享受不到它的温暖,多少知青回城,档案不见了,劳保没有了,工龄不算了,面对事实被埋没,牺牲被抹煞,贡献被一笔勾销,您是否感到愤怒?如果您的亲属中有这样一位处在政策边缘、处在人群边缘、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您的心是否会颤抖?
网上另一位则发出了《老知青的呼声•浙江省的提案大王在哪里》—请为老知青说一句公道话!文章说;“在此大声向浙江省人大代表呼吁:赶快行动起来,为生活在最底层知青说一句话,请求省委省政府继续本着劳动人事部(劳人【1984】23号文件)对知青“国家关心,负责到底”的精神,彻底解决我省原下乡知青“农转非”后一直未就业人员养老保障问题。他们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贡献给了农村,现在他们都步入了老年,这批“老知青”的养老问题,政府应该管一管了。“老知青”中的特困群体问题不仅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目前从网上反映的信息看,“剩知赤贫族”问题在不少地方解决得并不如意。
最近民革中央提议;关注并解决"老知青"的养老保险问题,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对“老知青”给予更多的关注,妥善解决“老知青”的社会养老问题,把它看做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在知青们进入晚年的今天,越来越多的社会的关注和呼喊,使“剩知赤贫族”看到了希望。
八、剩知赤贫族的期盼
与曙光的到来
2010年1月31日,在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对“对如何保障上海知青的晚年生活时?”市长韩正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如何关心好这部分人退休以后的生活,我觉得这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我们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把这个工作进一步做好……同时,我们也正在进一步地研究,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使这部分老知青,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尽最大的努力解决这部分人在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问题。
在2008年的四川省,四川人大代表翟峰的一份《关于恳请省政府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制定有关回乡知青工龄计算暨工资政策的建议》的提案,终于使四川省出台了《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85号)文件,从而彻底解决了四川知青遗留的问题……。
纵观(劳人培【1984】23号文件),大前提是;对知青问题要“国家关心,负责到底”,文件除了要求“当时的知青组织者‘知青办’(即现在的)劳动局对“知青历史的认定方面”,要求给予认定,以便计算知青的连续工龄。该文件是给方法而不是给限制,给条框!
因此,浙江省政府无权以回城后“未经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办理招收录用手续而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为由,剥夺国家已确定给他们的补偿,剥夺国家规定可以合并计算的知青工龄。省人民政府现在首先应该体恤剩知赤贫族当年的付出和今天的困境,应该知错必改,让“伪造文件的害群之马”从他不该呆的岗位上离开,让位于对人民有责任心的公仆,从而把该给的知青工龄还给剩知赤贫族,并出台相应的帮困政策,使浙江的剩知赤贫族也能在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安度晚年。
剩知赤贫族们由于无正式工作,没有退休金就没有医保,现在他们有的人疾病缠身,生活艰难,但大多都已退休或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他们平均的年龄在60岁左右,最大的70多岁了,他们的平均收入在500元以下,为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由于生活的变革,他们的境遇各不相同,但多数人还是过着清苦的生活。
前面谈到,在上海,对老知青和他们的子女,政策是倾斜的,近年又出台《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因补助》的规定,对老知青作了节假补贴、生活补助、分档帮困补助等经济补偿……。
近几年,我国湖南、河北、广东、四川、湖北、黑龙江等省针对此类情况,已适时推出相关政策,如河北省《 关于解决原城市下乡知青“农转非”后一直未就业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 冀劳社【2002】80号)文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问题的意见》都明确规定:“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后未安排工作单位、至今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含未就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按属地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谋职业的,自己缴费参保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将插队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退休金待遇等等。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视察工作时对兵团的军垦战士说;“你们艰苦创业、屯垦戍边,为新疆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党和人民不会忘了你们”。这一句“你们艰苦创业、屯垦戍边,为新疆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党和人民不会忘了你们”的承诺,让剩知赤贫族的心底燃起希望,兄弟省、市“要建立长效的机制,让老知青随着社会经济和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尽最大的努力解决他们在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问题”的喜讯不断而来。这一切让剩知赤贫族们坚信;以关心民生问题、关怀百姓疾苦为宗旨的政府,会据此实际情况,最终给予解决。他们渴望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公民,能同享一缕阳光,从而使这一批老知青中的“剩知赤贫族”也能真正享受到共产党的温暖、享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享受到人民政府的关怀,从而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带来的、无忧的老年生活保障。
九、后 记
当您无私无悔的工作,尽心奉献的时侯……
当您收获成功和财富,尽情欢愉的时侯……
当您享受幸福和快乐,尽善尽美的时侯……
您可曾想到,在共和国的土地上,有一大批曾经和您一样,满怀共产主义理想,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无怨无悔,奋斗一生的老军垦战士、老知识青年、老插队落户者们在奉献完毕生的热血之后,被陷入生活的困境……成了千万知青中“剩下的、无人问津的集‘老、弱、困、病、贫’于一身的底层一族---“剩知赤贫族”在洒着无奈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