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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春节加班费“精算”:北京7天最低2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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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费“精算”:北京7天最低2378元

 
2011-1-17 10:41:13   来源:心里有数法律网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很多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劳动者需要加班。今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成了许多加班族关注的问题。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很多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劳动者需要加班。今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成了许多加班族关注的问题。按北京新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年的春节加班工资要比往年高一些。

     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从2月2日农历除夕起放假到2月8日农历初六,共七天,而1月30日(星期日)及2月12日(星期六)则要上班。

     例子:北京市的张女士过年选择留守岗位,那她7天的加班费该是多少?

     (a)张女士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全年365天-休息日104天÷12=21.75天)。以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60元计算,日工资应116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53.33元。

     (b)春节假期的前三天2月2日­­─4日张小姐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60(53.33×300%)元,三天总共为480元。

     (c)春节假期的后四天2月5日­­─8日四天加班,每天至少为107元(53.33×200%),四天总共为428元。

     (d)春节期间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每天多工作3小时这3小时的工资为210元(53.33×150%),7天1470元。

     (e)春节7天总共加班费应为2378元(160×3+107×4+210×7)。

     对于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支付标准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通过三种渠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者必须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在此提醒春节加班族,若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付薪行为,千万要保存好证据。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当你索要加班费时就可以清楚哪些规定赋予了你的加班费待遇,也就能更加有底气地拿起你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了。

     法官说法   是否加班 劳动者需举证

  长期以来,因将加班费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举证,当用人单位不提供加班证据或提供不出否认加班的事实的证据,而推定劳动者所称的加班事实成立,这样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诱使劳动者不顾客观实际随意主张加班费。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4日公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对于加班费的纠纷作出如下规定: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考虑到劳动者举证的实际困难,相关法律规定,可适当减轻其举证责任,劳动者提供的加班证据既可以是考勤表、交接班记录、加班通知;也可以是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凡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都可提供。但对于加班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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