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www.lfnews.cn发布时间:2011-1-27 13:49作者:admin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充实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综合考察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邢少华等11名同志为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孙艳利等10名同志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
邢少华 河北商宇律师事务所
贾春华 廊坊师范学院
王学山 河北金光律师事务所
樊明达 廊坊师范学院
靳永收 中石油管道局
张志勇 河北正昊律师事务所
窦兴文 河北周建军律师事务所
张 凯 河北若石律师事务所
樊 淼 北京瑞驰律师事务所
宁 强 中共廊坊市委党校
陈 健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孙艳利 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
杨 坡 北京瑞驰律师事务所
刘维和 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
张爱兰 河北天纵律师事务所
牛景芳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黄 继 河北天源通和律师事务所
缴增旭 中石油管道局
张勤学 安次区公安分局
冯艳霞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赵海峰 河北新新律师事务所
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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