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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2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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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新京报  温薷   2011年01月26日 09时23分  42
 
 
  记者昨天(1月25日)获悉,北京市总工会已向市人大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立法调研要求。今年小时工将纳入工会组织体系,而市总工会将出台保护女职工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

工资协商计划立法调研

  昨天市总法律部部长张恒顺表示,目前,北京市总工会已向市人大正式提出了立法调研计划。对于北京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具体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立法规定。

  他表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有助于改善目前“不规范、缺失的分配方式”,但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并不是强制执行的。“希望能够通过立法,建立这一社会规范。”

  按照市总工会此前的计划,2011年建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90%以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达到70%以上。

小时工拟纳入工会组织

  今年,市总工会将吸引零散用工、短期用工、小时工等非正规就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员工入会。市总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办公室主任周岐介绍,非正规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员工可拨打12351热线入会。

  对于不适合建会的“个体户”等就业者,周岐表示,这些人员提出入会要求后,将就近加入地区联合工会或工会联合会。如果劳动者有工资协商等方面要求,工会组织将作为劳方代表同资方交涉。

调研女职工保护和禁忌

  市总权益部部长黄伟介绍,今年将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同时还将以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女职工禁忌劳动为重点开展调研。

  届时,市总工会将出台针对保护女职工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女员工的保护、收入待遇、休息制度都将在示范文本中予以规范。此外,一些单位对于女职工的保护照顾措施,如发放“三八”妇女节补贴、女职工每月经期可享一天休息等也可通过集体合同约定,成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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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全国劳模可申请落户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将深化农民工劳模的属地化管理,对于对有落户愿望的农民工全国劳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申请落户北京。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在京工作的外地农民工,获得市级表彰,并具有高级技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评为全国劳模三类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京落户。本地农民工获得市级表彰后,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农转非”。

  市总工会表示,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劳模,将可优先帮助办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住房的申请事宜。

  同时,各级工会还将筹措资金,制定相应救助标准和规章制度,解决劳模及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等临时困难,以减轻劳模家庭的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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