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生效实施,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法律制度已经基本构建起来。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也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构织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将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并对增进劳动者的福利产生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新的司法解释亦已出台,有效地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为加深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领域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加强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相关疑难问题的研究及保持学理与实务的良性互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拟定于2011年7月9日在深圳共同主办“第八届法官与学者对话: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论坛”。
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劳动合同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2)社会保险法的理解与适用
二、论文提交
提交会议的论文应与上述会议议题相关,可参考下列问题:
(1)劳动关系的界定、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或承揽关系抑或人事关系的区分
(2)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案件的受理与裁判
(3)劳动合同解除在审判中的难点与裁决
(4)劳务派遣案件的特点与审理
(5)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劳动争议中的疑难问题
(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问题研究
(7)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在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处理
(8)未参保职工的养老权益保护
(9)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追偿权
(10)实习学生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与救济
(11)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案件审理的影响(如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
(12)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保险赔付的关系
论文提交人员也可围绕本次会议主题,自行确定具体的题目。提交的论文应当符合学术规范,注释格式请参照《判解研究》的注释引用格式,并请附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电话、通信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论文提交邮箱:ruclaborlaw@163.com。收到稿件后,主办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收到的论文进行回复,每件必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25日。
如参会时尚未提交论文电子版,请自带论文50份,报到时交会议组。会议论文经过遴选后将由人民法院出版社选优结集正式出版。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定于2011年7月9日一天。7月8日报到。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具体将另行通知)。
四、会议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会议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收取部分住宿费(单人间为600元,双人间为300元),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4:30。参加会议的交通费由与会代表自理。
2.为方便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及接站,请各位与会代表于2011年6月25 日前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版会议回执告知本次会议的会务组,回执电子版请发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详见第五项)。
五、会务具体联系人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杨柳
联系电话:0755-28958756,13825262125
邮 箱:lgfyldflt@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