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负担,提高冬季生活质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心部署,迅速落实,仅用两天时间完成取暖费补发核算工作。此次取暖补贴增发共为1998名企业退休职工发放取暖补贴118.86万元,随2月份养老金一同发放。
一是高度重视,缜密部署。取暖补贴增发工作是惠及普通企业退休职工的大好事,对推进建设富强美好、人民满意自治县迈出新步伐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通知》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要求主管领导研究部署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是反复核实,避免遗漏。为办好这一惠民实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精干力量,在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做好领取人员筛选、资格认定等准备工作,认真核实姓名及账户信息,确保应发尽发,避免因工作疏忽而产生错误和遗漏,给退休职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稳妥发放,人民满意。此次补发金额在基于冀人社发[2010]10号文规定的基础上,每人增加600元,即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每人每年640元上调至1240元。这一举措切实减轻了冬季取暖成本增长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负担,进一步改善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