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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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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合理确定出租车承包费 让的哥有尊严劳动

三部门:合理确定出租承包费 让的哥有尊严劳动 

 

2011年11月5日早上,北皋、马甸、德胜门桥边出租车交接班处停放着大量出租车。记者 周岗峰 摄

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27日联合召开全国出租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合理确定承包费用,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构建起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让出租车司机有尊严地劳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在此间介绍,我国有8700多家出租汽车企业,有100多万辆出租车、200多万名出租车司机,年运输旅客上百亿人次。近年来发生在出租汽车行业内的事件,有一半以上与劳动关系不规范、承包费用不合理、出租车司机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关。

冯正霖表示,这次创建活动要从制度上入手,使出租车司机有尊严地劳动,使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的哥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

冯正霖表示,制度方面,一是要努力在规范企业管理上取得突破。要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承包费用。

二要努力在保障出租车司机权益上取得突破。重点落实出租车司机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要努力在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就餐难、如厕难”的问题。

三部门要求出租车份钱进行集体协商

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将建出租车企业工资增长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出租汽车经营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出租汽车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高效处理出租车司机的举报投诉案件,畅通出租车司机维权渠道。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王瑞生介绍,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入会率不到70%,集体合同仅在个别城市推行。他要求到2012年年底,全国出租汽车企业建会率要达到80%,其中省会城市要实现全覆盖,要保证出租车司机应入尽入。

交通运输部从2008年起接手管理出租车行业,确定了“先稳定,后规范,再提升”的总体思路。冯正霖表示,目前出租车行业管理已由“稳定”进入“规范”阶段。各地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强化对出租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司机的从业资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出行更满意。

■ 探访

每周上路49小时的哥月赚4000元

北京银建出租车公司司机张师傅入行近6年,他给自己每周工作时间算了笔账,他和另外一司机采取“大班制”出车,“每人跑一天,第二天轮换。”运气好的话,从早上出门到休班,他干16个小时,包里能有850元左右。

“除去公司扣除的工资500多元,再减去保险和油补部分,我每月还需交给公司3300元左右的‘纯份儿钱’,我每月跑车15天,也就是每天都需交220元的份儿钱。每天在路上跑500公里,油钱得280元左右。”张师傅感叹,每天跑车16小时,再减去一日三餐,他每月赚4500元左右。

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司机均对张师傅的“账单”表示赞同。新月出租车公司的周师傅称,张师傅算是跑得比较狠的,“我每天跑14小时,每个月赚3000多元。”

平均20多名出租司机的工作时间和盈利,得出的结论是,大多数司机每天跑车14小时以上,按每名司机每周出车三天半算,他们每周“在路上”的时间至少49小时,而月收入大概4000元。(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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