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针对性:
《民法》
《侵权责任法》
《刑法》
……
2、教育权
2.1全国:
2.1.1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2.1.2中职: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4号
2.1.3高职: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
2.2地方:
2.2.1中职
福建:《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四川简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办法》
2.2.2高职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3、劳动权
3.1全国:
3.1.1综合: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劳动法》
《职业病防治法》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3.1.2中职: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2010]10号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
《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4号
3.1.3高职:
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
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
《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3.2地方:
3.2.1综合:
江苏:《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浙江:《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
辽宁:《辽宁省劳动保护规定》
甘肃:《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
四川:《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山东:《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烟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深圳:《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
江苏: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3.2.2中职
陕西:《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山西:《山西省技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江苏:《关于规范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苏州:《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苏州:《关于规范用人单位接纳中等职业类学校在校学生实习的意见》
苏州:《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规范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关于用人单位报送实习学生有关材料备案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关于规范用人单位接纳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实习的规定》
无锡:《贯彻省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责任划分先进具体)
无锡:《关于规范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和勤工助学活动(暑期工)的预警通知》
常州:《常州市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保税区:《关于规范用人单位接纳中等职业类学校在校学生实习的通知》
大连:《规范用人单位接收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有关问题的通知》(较早2003年)
青岛:《青岛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办法》
青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青岛:《青岛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备案办法》
天津:《关于加强企业使用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接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综合实习活动的通知》
北京:《北京市关于用人单位接收外埠在校生来京培训实习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南:2012年4月10号出台的规定,网上暂未发布。参考http://www.cnr.cn/native/city/201204/t20120410_509416062.shtml
梅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直企业用工难问题若干意见》
江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广州:《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3.2.3高职:
广东:《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江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山东:《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外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暂行规定》
深圳:《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北京:《北京市关于用人单位接收外埠在校生来京培训实习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暂行规定》(1988年)
苏州:《关于用人单位报送实习学生有关材料备案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关于规范用人单位接纳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实习的规定》
无锡:《贯彻省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责任划分先进具体)
天津:《关于加强企业使用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连:《规范用人单位接收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有关问题的通知》(较早2003年)
广州:《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3.3工伤:
3.3.1全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3.3.2地方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其他 /暑期工:
无锡:关于规范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暑期工)的预警通知
江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