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开发一千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千名弱势就业人员上岗”活动的通知》
廊劳社[2004]28号
关于开展“开发一千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千名弱势就业人员上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再就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市局将组织开展主旨为“开发一千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千名弱势就业人员上岗”的促进再就业活动。宗旨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到人人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处处搭建再就业平台,促进全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安置的对象: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是公共安全保卫、公共交通管理、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社区物业管理、社区居民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以及其它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是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
二、本次活动开展时间为2004年8月。在此期间内,各县(市、区)要对所辖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摸底排队,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并分解到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帮扶对象负全责,实施全程服务,以在活动时间内,安置更多的大龄弱势就业人员为根本目的。
三、市及辖区打破中、省、市、区的界限,统一组织,分类负责,资源统一使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重点开发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的社会化服务;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重点做好公共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础上,建立本辖区大龄弱势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机制。
四、各县(市、区)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要求,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位争先”目标的具体体现,作为对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职工最实际的救助,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15日前与“廊坊市‘开发一千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千名弱势就业人员上岗’情况登记表”一并报市局再就业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以抽检方式,对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对本次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各县(市、区) “开发一千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千名弱势就业人员上岗”促进再就业活动安置人员最低目标数:
三河市: 110 大厂县:25 香河县:10 广阳区:45
安次区: 105 固安县:55 永清县:45 霸州市:195
文安县: 30 大城县:80 开发区:10
新开路劳动保障事务所: 70
解放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30
爱民东道劳动保障事务所:30
银河北路劳动保障事务所:30
光明西道劳动保障事务所:70
银河南路劳动保障事务所:60
附件:廊坊市‘开发一千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千名弱势就业人员上岗’情况登记表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