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赔偿 >> 相关论文 >> 文章正文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作者:张久松  发布时间:2018-06-29 09:35:45 打印 字号: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劳动厅保险福利处..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
·关于邯钢严重违规办理职..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