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0〕2号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
|
|
|
|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 |
|
劳动法专家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冀ICP备08105645号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