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提供虚假学历的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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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案例:以提供虚假学历的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应聘者学历有明确要求,而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该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09期 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诉唐茂林劳动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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