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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回归“乙类乙管”,“正常工资”回归“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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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回归“乙类乙管”,“正常工资”回归“病假工资”
原创
陈宁
大连劳动法
2022-12-27 15:43
发表于
辽宁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官宣: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由“乙类甲管”回归为“乙类乙管”。翻译成普通话,新冠本来是乙类传染病,但在过去3年一直是被升级采取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治的,对于这种升级,《传染病防治法》里有明确的规定,法定的甲类传染病其实只有鼠疫和霍乱两种。之前各种隔离防治措施,大多是“乙类甲管”的结果。
本次官宣内容还有一点,就是新冠更名了,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冠疫情伊始,大部分病例都有肺炎表现,而现在的毒株,不管是“干饭株”、“放屁株”,还是“哭株”、“爆瘦株”,都是流行株——奥密克戎变异株,这玩意儿现在很少往下去肺部,大多往上走集中在上呼吸道,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所以有必要更名。
按照传统,每逢影响企业用工的重大政策出台,十朋人资都会梳理、总结企业应对Q&A,本次也不例外,且听笔者娓娓道来。
Q1:2023年1月8日前,员工或员工同住家属阳了怎么办?
A1:新冠回归“乙类乙管”的起始日为2023年1月8日,之前已经阳了的,仍按照2022年12月7日的“新十条”执行,详情请点击:
接地气!员工阳了,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Q2:2023年1月8日之后,员工阳了,能按病假处理吗?
A2:“乙类乙管”已无“隔离”概念,《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之规定已无适用空间,所以员工阳了,可以按病假处理,但跟传统病假管理的区别较大。
传统病假一般都要求员工提交医院诊断。对于头疼脑热、拉肚子等就医必要性不大的病假,企业也不会强求员工提供医院诊断,这类病假短则半天,长则2、3天,我们姑且称之为“非正式病假”;对于员工确需就医,且停工治疗所需时间较长,企业通常都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提交医院诊断等就医材料,我们对应取个名叫“正式病假”。
员工阳了,介于“非正式病假”和“正式病假”之间,很少有医院诊断,休假时间不长不短,基本一周起步,我们建议企业按照“非正式病假”处理,不必强人所难要求员工出具医院诊断或者核酸证明,把有效的医疗资源留给老人,最多要求员工提供抗原检测结果,甚至连抗原检测结果都可以不要,给予员工充分的信任,毕竟员工有没有症状,从说话嗓音、整体状态基本就可以判断个八九不离十。如果企业管理太机械,员工不得不带毒上班,导致散播一大片阳,得不偿失。此时的人性化变通,最是体现企业的管理智慧。
Q3:员工阳了,病假工资怎么发?
A3:在大连地区,按照《辽宁省工资支付》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病假工资最低标准是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中已包含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规章制度对病假工资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照企业规定标准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则按照法定病假工资最低标准执行,即1910元*80%=1528元(应发)。
Q4:员工在2023年1月7日之前阳了,1月8日之后才转阴,企业怎么发工资?
A4:以2023年1月8日为分界点,之前的缺勤发放正常工资;之后的缺勤工资取决于假期类别,病假工资见Q3,年假工资、串休假发正常工资。
Q5:2023年1月8日之后,员工阳了,能否抵扣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A5:可以。对于病假有严格流程管控要求、缺乏变通空间的企业,若员工确实无法提供医院诊断,则可以劝导员工主动申请带薪年休假、串休假等假期。
Q6:2023年1月8日之后,同事阳了还在坚持上班,员工能否以怕传染为由拒绝上班吗?
A6:“乙类乙管”之后,不再采取各种隔离防治措施,员工不能以同事阳了导致工作场所有感染风险为由拒绝上班,否则属于典型的旷工,企业有权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惩戒。
Q7:2023年1月8日之后,员工阳了是否还能享受解雇保护?
A7:“乙类甲管”时,员工阳了,在居家隔离期间,企业不得对该员工进行无过失解除,也就是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医疗期满、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乙类乙管”后,因隔离措施已取消,即便员工阳了,也不再享受前述解雇保护。
Q8:员工以(同住)家属阳了为由请假,企业如何应对?
A8:2023年1月8日以后,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所以同住家属阳了,员工不再享受密切接触者的特别劳动保护,实务中大体可以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对应处理:
第一种:
父母阳了。新冠病毒对老年人不大友好,重症比例相对高一些,子女确实有陪护照料的必要,对于本身是独生子女的员工,其父母已年满60周岁,可以安排父母照料假,不再拘泥于父母住院治疗这一条件;对于不享有父母照料假的,可以安排带薪年休假、串休假等假期,或者也可以安排事假。
第二种:
不满3周岁的子女阳了,可以优先安排育儿假;育儿假休满的,可视情况安排年假、串休假、事假等。
第三种:
配偶或3周岁以上子女阳了,可以视情况安排年假、串休假、事假等。
当然,不论哪种情况,如果企业和员工都有居家办公条件的,也可以安排员工居家办公。
总之,
企业面对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不论是之前的“乙类甲管”,还是之后的“乙类乙管”,其中不只有劳动保护等法律问题,更多是管理问题。疫情管理反映出的企业文化能否带给员工足够的安全感、归宿感,员工忠诚度、积极性能否经得起考验,新冠疫情这面照妖镜都会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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